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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17日15:20|来源:《瞭望》新闻周刊|字号:
对于收受节礼,党纪、政纪、法律都有规定,每逢重要节日也通常予以重申。但这种歪风并没有因为一道道禁令而有所收敛。如何才能从根本上破除节日腐败之门?
要通过改革预算制度,公开“三公”经费,实现预算透明化、精细化,管住乱花钱的手。要通过健全权力的分解制衡机制,推进决策的民主、公开,防范公权力私人化。要通过完善党纪法规,加大对送礼者、受贿者的惩处力度,铲除腐败滋生的社会土壤。各地区各部门细化举措,增强具体落实办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避免简单地转发文件了事。要加大监督问责力度,通过明察暗访督促落实,通过举报曝光推动落实,通过严肃惩处保证落实。
要使公款切实“姓公”,全面服务于公共事业,就要在财政资金预决算、审计监督以及管理使用等方面探索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每一个部门都要科学制定预算,严禁“弹性经费”;严格财政拨款单位的全年经济审计,加强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普通民众参与的外部力量监督;实现权力分散制约,避免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压缩单位负责人签字报销的权力,使公款流向更加透明公开,并接受单位内部和社会监督。公款一旦无法“私用”,公款送礼自然也就送不起来了。
人们送礼,无外乎是借助官员手里的权力为自己谋取好处,这也从深层次反映了人们对于社会公平缺失的担忧。如若不送礼,自己就不会通过公正公平的途径获取利益。因此,除了用各种硬性的手段和规章制度来限制权力的滥用外,更长久的办法则是逐渐恢复社会公正公平竞争的氛围。没有特殊,没有例外,大家都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应有的回报,那谁还会去送礼?
原标题:“两节”是检验改作风的试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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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邹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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