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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02日10:14|来源:南方都市报|字号:
摘要:最高法的一系列动作可能在释放一种信号,即通过非常规的方式松动自身的束缚,寻求法院在司法权配置中地位的提高,以减少和排除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受到外界的压力和干扰,实现审判独立。 |
南都漫画:张建辉
一方面纠正过去积压的一些冤错案,另一方面筹建冤错案责任分配和追究机制,防止新的冤错案产生。中国政法各部门正在进行一场司法史上罕见的纠正冤错案攻坚战。
这场攻坚战由最高人民法院率先发声,并得到中央高层批示支持。今年7月以前,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等部门纷纷对以前的错案进行反思,查找原因。
8月份起,随着中央政法委发布纠正冤错案的意见,各部门开始从查找原因到具体行动。
南都记者了解到,最高法有望于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发布建立防范冤错案机制的具体细则,而最高检和公安部的相关机制也正在研讨之中。
最高层批示下的纠错和反思
今年3月26日,因杭州“强奸致死案”被判死缓和15年徒刑并已服刑近10载的张辉、张高平在浙江省高院再审获被宣告无罪。随后,短短的3个多月时间内,又有4起影响重大的“标志性”疑难案和冤错案在河南、福建等地重新开庭。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向南都记者指出,如此密集地纠正错案,在中国司法史上也较为少见。
近日,最高法的一位刑事审判负责人公开披露疑似冤错案重审的“幕后”—“纠错”正是最高法推动防范冤错案的开始。“我们现在看到的冤假错案,基本出现在2006年之前。”该负责人认为,冤假错案的造成,最关键在于理念问题,而且那时候没有证据规则,有时候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降格为“事实基本清楚,证据基本确实充分”。
最高法曾于今年4月召开座谈会,面向学者开门纳言讨论“如何提升司法公信力”,参与此次座谈的侯欣一教授对南都记者说:“老百姓对司法最直观的感受,就是一些标志性的案件,世界各国都是如此,一些十几年解决不了的疑案错案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司法公信力。”
纠正冤错案的同时,最高法院也在反思原因。5月6日,《人民法院报》发表了最高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的署名文章—《我们应当如何防范冤假错案》。
沈德咏在文章中说,刑事审判生杀予夺,防止发生冤假错案,是必须坚守的底线。文章对冤假错案的发生原因进行了分析,“纵观已发现和披露的案件,冤假错案的形成主要与司法作风不正、工作马虎、责任心不强以及追求不正确的政绩观包括破案率、批捕率、起诉率、定罪率等有很大关系。”
文章特别强调了法院面临的“巨大的压力”,称现在看到的一些案件,包括河南赵作海杀人案、浙江张氏叔侄强奸案,审判法院在当时是立了功的,至少可以说是功大于过的,否则人头早已落地了。“面临来自各方面的干预和压力,法院对这类案件能够坚持作出留有余地的判决,已属不易。”
沈德咏对防范冤假错案的分析全面、深刻,文章刊发后在学界引起了重大反响,有人称这是“近几年最好的一篇大法官文章”。
据南都记者了解,沈德咏这篇署名文章在发表之前曾向中央领导汇报。最高法院曾给中央领导写信,汇报了法院受到的一些干扰,法院系统难以独立办案,也介绍了现存错案的严重程度和原因。中央领导将这封信批示给中央政法委,中央政法委再转到其他司法机关。
“这种行动本身可以视为最高法院试图在现行体制下尽可能地发挥自己的法律地位。”侯欣一对南都记者说。
在侯欣一看来,最高法的一系列动作可能在释放一种信号,即通过非常规的方式松动自身的束缚,寻求法院在司法权配置中地位的提高,以减少和排除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受到外界的压力和干扰,实现审判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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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牛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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