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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15日13:36|来源:海外网|字号:
海外网4月15日电 求是理论网刊登《红旗文稿》文章,全文摘编如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舆论界、学术界对混合所有制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从不同的立场、角度出发,提出了不同的观点。概括起来,基本上是两种。一种观点认为,应该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国有经济控股的混合经济,把发展混合经济当作扩大国有资本支配范围、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加强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一种形式和手段;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应该大力鼓励和发展私营经济、外资经济控股的混合经济,把发展混合经济当作资本主义经济控制、支配、利用社会主义公有经济的一种形式和手段,希望通过混合经济这种形式,逐步消蚀国有经济,实质上也就是把混合经济当作推行私有化的一种手段。因此看来,同样是讲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其出发点、落脚点却完全不同。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改革领域一直存在着一些基本理论的争论,其中一个焦点是哪种经济成分应该成为整个国民经济的主体。也就是说,改革应该巩固和加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还是应该削弱公有制经济、实行私有化,使非公有制经济成为整个国民经济的主体。当前围绕混合所有制的争论,不过是争论在新形势下的继续。
我们还是先来认真学习一下习近平同志有关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论述,看一看中央是在什么条件下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目的是什么。
习近平同志在三中全会上对《决定》所作的《说明》指出,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关系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他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所有制结构逐步调整,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在发展经济、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比重不断变化,增强了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当前,“如何更好体现和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进一步探索基本经济制度有效实现形式,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全会决定强调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全会决定坚持和发展党的十五大以来有关论述,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调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这是新形势下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的一个有效途径和必然选择。”
可见,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为了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加强国有经济主导作用。明确这一点,就为今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指明了方向:我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为了更好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二
习近平同志在《说明》中明确指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对党的十五大以来有关论述的继承和发展。
自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形成以后,党中央就提出要探索这种基本经济制度的具体实现形式。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国家和集体控股,具有明显的公有性,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作用。”
当前,在我国股份制企业绝大多数是国有资本、集体资本、私营资本以及其他个人资本(有的还有海外资本)交叉持股的混合经济。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股份制企业(现在又叫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性质,取决于哪种经济成分控股,国家和集体控股的股份制企业“具有明显的公有性”。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企业就是公有制,即使是国家和集体控股的股份制企业,也只能讲是“具有明显的公有性”,而不能说就是公有制企业,因为企业里有私有资本的一块。但国家和集体控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可以成为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国有经济实行股份制,就国有企业本身的管理来说,“有利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就不同所有制的关系来说,“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作用。”
可见,党的十五大提倡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即“改制”)、发展不同经济成分交叉持股的股份制企业,一个重要目的是为了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提高国有经济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能力。党的十八大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同党的十五大的精神是一致的。
值得重视的是,党的十五大以来,有人用新自由主义来解读十五大精神,把股份制当作私有化的一种手段,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按股份制的形式大量出售国有资产,半卖半送、明卖实送,把国有企业的改制当作肆意侵吞国有资产的饕餮大餐,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一些人借改制一夜暴富。这种景象,人们记忆犹新。不能不承认,这是新自由主义酿成的恶果。
今天,那种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引导到资本主义经济控制国有经济、瓜分国有资产的道路上去的危险确实是存在的,因为这是由私人资本的本性决定的,资本的无限度追求剩余价值的冲动必然会提出这样的诉求,如果我们的头脑不清醒,政策上不加注意的话,这种危险是会变成现实的。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股份制经济)可以有两个方向、两种前途: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发展公有制控股为主要形式的混合经济,可以巩固和加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成为基本经济制度的实现形式;以新自由主义为指导,混合所有制经济可以成为资本主义经济控制、利用社会主义经济的形式,成为私有化的工具。这里决定性的问题在于改革的指导思想,在实际工作中落实下来就是谁控制谁,是公有制经济控制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还是私有制经济控制和利用公有制经济。这个问题非同小可,事关我国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我们必须旗帜鲜明,划清界线,千万不要被新自由主义忽悠了。
(责编:牛宁)
混合所有制经济 所有制结构 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