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国传媒大学校长苏志武
【金台君有话说】
这两天,大事连连。先是政治局集体学习,习近平提出要“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这是继去年7月8日经济形势专家座谈会上提出“要学好用好政治经济学”之后,再次提及政治经济学。个中深意,先按下不表。
紧接着,土耳其击落俄罗斯战机,引发两国总统隔空“口水仗”,更是引爆整个舆论场。普大帝的强硬,众所周知。面对战机被击落,是当“硬汉”,还是有其他解决办法?不过话说回来,人家的事,我们终究只是隔着屏幕,观察期变。
还是回过头来看看身边的事先。
--------------------------
在我们脚下这块土地发生的事,却总会让人产生那么几分“关联感”。24日下午,一条消息揭开了中国传媒大学的盖头:中国传媒大学书记陈文申、校长苏志武等8名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八项规定,校长被免。书记被通报批评,校长被免,副校长也被免,其余包括校办主任、秘书科副科长等5人,分别被撤职、调岗和免职。这样的处分力度,也难怪有媒体惊呼,是受到了“连锅端式处分”。
除了惊叹,具体的处分却有很多值得玩味的地方。首先是,通报中,“涉及党纪处分商北京市纪委作出决定”,这样一种表述引发了很多人的不解。中传不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吗?既然归教育部管,那不应该由驻教育部纪检组并报教育部党组,对中传的领导作出处分吗?这样一种不解,可谓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先来看看中传的级别。级别不同,所涉及的管理规格就有所不同。在教育部直属高校中,被通报的中传属于局级序列。按照组织管理的一般情况,副部级高校的校长和党委书记,都官列副部级,由中组部宣布任命(比如,回到北大当校长的林建华,就由中组部副部长潘立刚宣布任命);而陈文申任中传校长,就由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杜玉波宣布。因此,如果涉及到党纪处分,副部级一般会由中纪委负责,而局级一般会由更低一级的纪委(此案就要商北京市纪委)负责。
再来看具体的处分。处分分为行政处分和党纪处分。行政处分上,一般由上级领导机关给出。这里涉及到一个重要的区别,也就是党组和党委。在行政处分上,党组和党委都可以研究决定,给出人事任免决定。这也是党管干部原则的体现。但是在党纪处分上,则稍有不同,党委可以直接给违反党纪的党员予以党纪处分,党组则不然,因为其和下级党组织是指导关系,而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换言之,党组一般不能直接决定或批准对党员的纪律处分。
具体到教育部直属高校党组织,就相对复杂,属于“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实行双重领导并以上级单位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教育部直属高校,一般同时受教育部和所属地区的双重领导。教育部党组既然无法直接给出党纪处分,自然需要高校所属地的纪委给出党纪处分。由此,就可以理解,为何对中传校长的行政处分,是直接免职,而党纪处分,则要商北京市纪委作出决定。
民众关注八卦,领导干部关心的是缘由,因为身边的教训,往往是最好的借鉴。这个“连锅端式处分”中,还有两处值得一提。一个是书记陈文申,被通报批评的缘由除了违规使用公务车辆之外,还有“对学校党委管党治党不力、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重不力负直接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这才是被处分的最关键原因。主体责任,说到底就是,当下属出了问题,党组织就要找你算账。高校也不是反腐的飞地,不能不担责任。
第二个是校长办公室主任姜纳新、财务处处长刘湧、后勤处处长周哲、党委校长办公室行政科科长铁俊及秘书科副科长陈莹峰,被处分的缘由是,“提供虚假情况和材料,应付巡视检查和组织调查问题”。事实上,之前的党纪处分条例对此,早有规定,第117条规定:“在上级单位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单位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主体责任,往上数3条,同样有具体规定。
条例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白字黑字放在眼前,却视若无睹,被处分了,也是咎由自取。对于每一个领导干部而言,逐字逐句看一看党纪处分条例,花不了多少时间,但对自己而言,则是受益无穷。至少,以党纪党规作为标尺,衡量一下自己的行为,不会那么容易走到悬崖边上,甚至掉下悬崖。(文/辰靖云)
本文为海外网“金台2号(微信ID:jintai2hao)”栏目原创,如有转载请务必注明来源海外网(www.haiwainet.cn),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关于经济走势、时政局势及其它热点话题,金台2号还有更多精彩分析。(↓微信扫一扫,和金台君一起思考)
【推荐阅读】
责编:牛宁
赞
踩
路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