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以往有些人罔顧法律和道德約束,把網絡當作可以自由縱橫的“叢林世界”,隨意散布有害信息,不僅損害了網絡公信力,也破壞了網絡自身的發展。 |
互聯網是一個復雜的綜合體,在信息傳播便捷的同時,也存在著內在的缺陷:網絡侵權的問題一直較為突出,而由於某些人信息傳播的違法和失德行為,導致網絡信息的權威性大打折扣。1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草案,加強網絡領域的立法,必將改變當前在互聯網領域缺乏有效規制的現象。
以往有些人罔顧法律和道德約束,把網絡當作可以自由縱橫的“叢林世界”,隨意散布有害信息,不僅損害了網絡公信力,也破壞了網絡自身的發展。眾所周知,“自由”是相對的,網絡世界與現實社會一樣,並不存在絕對自由。基於這個認識,世界上有近百個國家和地區都制定了符合本國人民需要的網絡信息保護法律。我國加強網絡信息保護,對網絡的“自由”進行法律規范,將有效克服以往“自由叢林”的弊端,不僅網絡世界會更加健康有序,同時公民的“自由”也將得到更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