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一些地方唯GDP政績觀中,不上項目,GDP從何而來?財稅收入從何而來?官員的工資獎金福利從何而來?而要上項目,就很可能會有強拆,“老百姓的利益”很難放在第一位。 |
近年來,被免職官員悄然復出的新聞屢見不鮮,據媒體不完全統計,近三年復出的有12個比較著名的官員,其中從免職到復出時間間隔最短的僅2個月,多數被免職半年至1年后復出。
2010年10月江西省宜黃縣因發生“強拆自焚案”,宜黃縣委書記邱建國、縣長蘇建國皆被免職。當時,筆者發表一篇文章《對宜黃書記縣長“冠帶閑住”的分析》,認為:“對邱、蘇兩位‘建國’大爺的處理,很顯然就是‘冠帶閑住’”,預料這只是為應付輿論的一種緊急措施,甚至可以說是帶薪休假,等社會不再關注此事,“起復”可期。果然,2011年11月,兩位官員在被處理一年后聯袂復出:邱建國任撫州市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蘇建國任撫州市公路局局長。——皆是手握實權的正縣級官員。
曾經有人說過:“圍觀改變中國”。確實,這些年來不少官員在“圍觀”的壓力下被免職,可相當一部分人很快(基本上是一年左右)就復出,且多數級別不變。因此,圍觀者總有一種被戲弄的感覺。
其實,在當下的政治邏輯下,這很正常。既然“迫於輿論壓力”,掌握官員升遷罷免大權的部門免除一些“犯錯”官員的職務,那麼“壓力”不再或減弱時,復職則順理成章。因為,“免職”並非權力系統的自覺行為。
冠帶閑住如果將觀察分析的縱深度拉得更長一些,考察我國古代王朝對官員的處理之法,基本上可知,眼下多數官員的免職是屬於“冠帶閑住”。
冠帶閑住是指某位官員的職務(古代叫差使)被免掉了,但其官員身份和相關待遇還在,他在閑住故園時還可以穿著相應級別的衣冠參加社會活動。除了官員犯罪被刑事處罰,僅就政紀處分而言,“冠帶閑住”外,古代朝廷對官員還有兩種處分:免職或降職而不免差使以觀后效﹔削籍為民。
第一種處分多發在救災、戰爭等緊急時期,因官員失誤造成了損失,但並非官員主動犯錯,且其作用不可替代。朝廷經常是下旨免除其官職或降職,讓其在原崗位上戴罪立功。如果該官員后來能將功補過,原來的處分一並撤銷。受過這種處分的官員實在太多,包括一些歷史上非常有作為的名臣。而“削籍為民”就相當嚴重了。中國古代是個身份社會,等級森嚴,尤其是“官”與“民”之間有一道巨大的鴻溝。所以古代士人中進士后,一般說“釋褐”即脫掉老百姓衣服,穿官服了。取得“官籍”是一個男人一生最重要的事,一旦削籍,就相當於現在開除公職。受此種處分后,要想復出,是相當的困難。
《紅樓夢》第三回“金陵城起復賈雨村榮國府收養林黛玉”,說的是賈雨村中了進士后,在為官期間得罪了御史,被參了一本,朝廷降旨革職,不得已當了林黛玉的家庭教師。后來經黛玉的父親林如海,引薦給賈府,在賈府的幫助下得以復官。《水滸傳》中的黃文炳,亦是一位“閑居通判”,被革職回老家呆著。所以他要立一件大功,才有可能起復,於是舉報宋江潯陽江頭題寫反詩。可見賈雨村和黃文炳都是僅僅革除職務而未削奪官籍,所以隻要有機會,復出為官並不太難。
對百姓的“合法傷害權”那些被免職而“冠帶閑住”的官員,其復出有何規律?一地、一事、一官,各不相同,能否復出,怎樣復出,恐怕各有各的機緣,但若仔細分析,也不能發現一些共性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