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錄|注冊|收藏首頁|簡體|繁體
首頁評論時政台灣華人國際財經娛樂文史圖片社區視頻專題創投吉林南粵商城創新中原招商縣域環保創投成渝移民書畫IP電視華商滾動
海外網>>評論

人民日報今日談:網絡表達同樣應正當合法

2013年01月10日08:51    來源:人民日報    毛  磊    字號:
摘要:互聯網已成為當今時代公民表達思想、參與社會生活的重要平台。這個平台雖有別於傳統平台,但表達者必須遵循表達的正當性、合法性與責任性原則沒有改變。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出台后,一些人對此產生誤解和質疑,認為這可能會掣肘、壓縮民間輿論空間。

  互聯網已成為當今時代公民表達思想、參與社會生活的重要平台。這個平台雖有別於傳統平台,但表達者必須遵循表達的正當性、合法性與責任性原則沒有改變。在網絡平台上的表達,可能產生兩面性,即除了合法表達外,還有人可能利用網絡進行侮辱、誹謗、詐騙、色情等非法活動。

  加強網絡管理,體現了“權利義務相統一”。一方面要保護公民的言論自由表達權利,另一方面要求公民對自己表達的內容負責。網絡后台實名的根本作用在於,讓造謠傳謠的成本變得高昂,震懾企圖造謠傳謠的人。如果任謠言傳播,恰恰最后受傷害的就是言論自由。

  社會生活有邊界,網絡世界有底線。眾所周知,“自由”是相對的,網絡世界與現實社會一樣,並不存在絕對自由。

  對待網絡需要寬容而不能縱容。我國對網絡的“自由”進行法律規范,將有效克服“自由叢林”的弊端,不僅網絡世界會更加健康文明有序,同時公民的自由表達也將得到更有力的保障。

分享到:

(責編:李文慧)

相關新聞 >

視頻 >

  • 女毒販讓嬰兒吸毒女毒販讓嬰兒吸毒
  • 女生學校裡遭群打女生學校裡遭群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