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錄|注冊|收藏首頁|簡體|繁體
首頁評論時政台灣華人國際財經娛樂文史圖片社區視頻專題創投吉林南粵商城創新中原招商縣域環保創投成渝移民書畫IP電視華商滾動
海外網>>評論

臧得順:警惕“謀地型鄉村精英”的崛起【2】

2013年01月21日09:27    來源:海外網    臧得順    字號:
摘要:新時期,鄉村社會結構中出現了一個新的群體——“謀地型鄉村精英”。這個群體對於當下農地產權配置的引導和扭曲作用,需要引起政府的重視。

未來改革的方向:“抓兩頭、放中間”

針對鄉村社會結構的分化現狀,解決地權問題的出路何在呢?筆者認為要充分考慮社會結構性要素對農地資源配置的影響,從以下兩個方面入手:

第一,國家方面。一是需要對以干部精英為主體、以“依附型平民精英”為補充的“謀地型鄉村精英”進行規制,特別是要削弱干部精英的農地權力。就農地產權的制度設計而言,要善於處理復雜的社會關系、培育積極的社會力量,抑制其消極性,朝著“培育社會型政府”的方向轉型。具體來說,就是強化國家和農民的權力、弱化基層政府和行政村權力,即所謂“抓兩頭、放中間”,形成三種權力相互制衡的局面。近年來出現的各種“圈地運動”,根本原因是地方政府與基層的村委會、村干部“共謀”,農地權力過大,國家對它們缺乏十分有效的監管,農民在強權面前十分弱勢,幾乎沒有談判能力。因此,國家應當強化對土地的管理,明確界定“公益性用地”和“經營性用地”的界限,進一步加強地權的產權登記工作,加強對地方政府的有效監督。二是在征地過程中應當給喪失土地資源的農民合理而公正的補償,而且補償要具有可持續性。這種補償的內涵不隻包含現金支付,還應包括賦予農民就業權、社會保障享有權和完整的市民權。就業權,指享有城鄉自由流動和自由擇業的權利﹔社會保障權,指因城市就業而獲得的各種社會保險,比如工傷保險、失業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市民權,指因市民身份獲得的權利,比如義務教育、職業培訓、社會救助等。就業權包括培養失地農民的生存技能和能力,政府應為他們創造各種就業、創業的機會,然后是進城務工的失地農民應該獲得與自身所付出的勞動相應的、與城市戶籍市民平等的社會保障權,最后是與市民平等地受教育權等市民權。

第二,農民方面。農民應當加強自己的組織建設,形成一個真正能代表自身利益的組織,進一步拓展應有的公共空間。農民隻有建立起真正能夠代表自己利益的組織,譬如農會、農村合作社等經濟社會性組織,並由該組織來代表農民行使地權,才能有效制約地方政府的各種“圈地運動”,有效牽制基層組織的權力。總之,對失地農民權益的保護應當是一個綜合的、可持續的、系統的工程,而不能簡化為所謂的現金買賣。隻有這樣,才能真正解決因土地征用而引發的各種利益主體之間的沖突,也才能在國家、基層組織(包括地方政府、村委會等)與農民之間形成良性的社會互動關系,進而培育共享發展成果的和諧社會。

來源:社會科學報第1344期 第2版

分享到:

(責編:吳楊)

相關新聞 >

視頻 >

  • 女毒販讓嬰兒吸毒女毒販讓嬰兒吸毒
  • 女生學校裡遭群打女生學校裡遭群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