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堅持法律至上,用法治反人治、反特權、反腐敗,我們方能營造出公開、公平、公正、可預期的法治環境,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堅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
“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營造法律至上的法治環境,執法監督是保障。依法行政,不僅要靠自律,也要靠他律﹔不僅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還要違法必究。在這個意義上,營造法律至上的法治環境,不僅要強化行政機關的守法觀念,更要加強對執法活動的監督,充分發揮法律監督、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的作用,堅決排除對執法活動的非法干預,堅決防止和克服地方保護主義和部門保護主義,堅決懲治腐敗現象,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必追究。
正如學者所言,“依法治國是人類千百年來歷史經驗的總結,本質上是一種‘法律至上’之治,強調隻有講規則,才能最大程度地維護人類的秩序、增進人類的福祉。” 堅持法律至上,用法治反人治、反特權、反腐敗,我們方能營造出公開、公平、公正、可預期的法治環境,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堅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原標題:營造法律至上的法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