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如今未滿17歲的李天一,獲釋不足半年,又涉嫌輪奸,性質極其惡劣。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輪奸婦女、奸淫幼女,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年紀輕輕,一再藐視視法律,是多麼驕傲和狂妄。但到今天這個地步,不得讓人想到,是誰給了這個“熊心豹子膽”? |
2月22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澱分局就李雙江之子李天一涉嫌強奸女子一事進行了通報。警方透露,2013年2月19日,海澱分局接到一女事主報警稱,2月17日晚,其在海澱區一酒吧內與李某等人喝酒后,被帶至一賓館內輪奸。接警后,分局立即開展工作,於2月20日,將涉案人員李某等五人抓獲,現該五人因涉嫌強奸罪被刑事拘留。(2月23日中國新聞網)
如今未滿17歲的李天一,獲釋不足半年,又涉嫌輪奸,性質極其惡劣。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輪奸婦女、奸淫幼女,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年紀輕輕,一再藐視視法律,是多麼驕傲和狂妄。但到今天這個地步,不得讓人想到,是誰給了這個“熊心豹子膽”?誰是他的堅強后盾?
原因之一,“星”爹李雙江如何對付此案?聞知李天一輪奸案,大家的第一反應,都認為這是坑爹之“巨著”。在“星”光照耀下成長的星二代、官二代們,不可謂身世顯赫、條件優越,並擁有良好的人脈關系。這些優勢家庭出身的孩子,如疏於嚴加管教,則做出的事情可謂“驚天地,泣鬼神”,給社會一種強有力的震憾。慣子如殺子。古往今來,有太多紈?子弟毀於溺愛。如果說李天一坑爹,那麼李雙江夫妻何嘗不是“坑子”?
原因之二,在李天一輪奸案中,法律將如何量刑?李天一的背景之特殊,在中國這個人情社會裡,法律對這個“星”光普照下的李天一,最終以何結果收場,成為大家拭目以待的關切熱點。
真正對孩子負責,就應該嚴加管教,特別是“星”族家庭。家長不能讓孩子不成器,而荼毒世人,是害人害己。如今,一個“李天一”給教育孩子問題,重重地敲響了警鐘。因此,不能再讓“李天一事件”再次上演。同時,李天一輪奸案,會不會逃脫法網?公眾正在盯著,這也是最“聚光”的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