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由首先是將自己從根深蒂固的我之中解放出來,承認一切異己分子存在的權利。自由在其根本意義上是自我與他者之間權利的界定,自由首先是讓他者自由,並在此前提下獲得自身的解放與自由。 |
然而,擦去笑出來的淚水,我忽然心有所動。他們真有那麼可笑嗎?他們會不會對我的大驚小怪更覺得不可思議呢?在此后的幾天考察中,我又屢屢與法王和他的護法們遭遇,發現這些“牛鬼蛇神”不僅神經完全正常,而且禮數周全,頗有君子風范。通過交談得知,這種以勸善為目的的民間宗教組織在台灣和東南亞人社會中比比皆是,隻要不違背法律,有人信你就行。
我忽然覺出自己的淺陋無知了。那個被庄子嘲笑的井底之蛙,不就是我麼?我把自己的那點可憐見識當作全世界,視之為判斷真理的唯一標准,反過來將與之不同的一切統統視為異端,其實我才是真正的異端,最令人可笑的不正是我自己嗎?
我由此領悟到何謂自由。近代以來的中國人多將自由領會為我行我素,那其實是自由的表象。自由首先是將自己從根深蒂固的我之中解放出來,承認一切異己分子存在的權利。自由在其根本意義上是自我與他者之間權利的界定,自由首先是讓他者自由,並在此前提下獲得自身的解放與自由。隻要每個人不再把他者當成異己,他自己才會免於被視作異己。“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這句話道出了自由的真諦。
因此,一個不寬容的社會難有自由。我們隻有讓別人自由,才能獲得自身的自由﹔我隻有讓別人成為他自己,我才有可能成為我自己。英吉利國王頒布的憲政法令解放的不止是農奴和異教徒,還有國王本人。因此,當孔子說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時,他已經領悟了自由﹔當我們的先祖說出“天無私覆,地無私載”的時候,他們已經接近了自由。
但“自由”不是空洞的口號。它不在政治家的嘴上,不在電視文告裡,也不在哲學家的沉思中。它就是平民百姓的生活態度,是一個社會對於異己事物的接納和尊重,是“異己”們之間因彼此寬容而產生的廣闊生活空間,這空間提供了陽光、水分、土壤,提供了精神生命所需要的一切營養元素,使文明之花得以綻放,使個性化的生命茁壯成長。
(原標題:自由是一種寬容的生活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