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評論時政台灣華人國際財經娛樂文史圖片社區視頻專題陝西江西內蒙古山東吉林移民書畫商城環保縣域創投招商華商創新滾動
2013年08月02日10:09|來源:海外網|字號:
摘要:宜城市政法委副書記吳光山因為動粗打人被摘掉了官帽,雖然“緊急”, 但這個處理結果恐怕很難杜絕坊間悠悠眾口。 |
針對日前湖北宜城市政法委副書記吳光山因4元停車費動粗,毆打59歲收費員,被媒體曝光一事,宜城市委經實地核實於昨晚召開緊急會議,決定對該官員就地免職。目前,事件的進展還在進一步調查中。(8月1日《楚天都市報》)
宜城市政法委副書記吳光山因為動粗打人被摘掉了官帽,雖然“緊急”, 但這個處理結果恐怕很難杜絕坊間悠悠眾口。作為公職官員、尤其作為政法委副書記,應該不是法盲。可無端毆打收費員、掐人家的脖子,還自報家門,霸氣外露,“匪氣”十足。如此行徑,顯然涉嫌違法犯罪,豈能免職了事?
官員打人已不是新聞,新近就有多起。要說其中也沒有大的“過節”, 大都是為了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為了顯示自己的權力在手,動輒在民眾面前拂袖揮拳,打罵斗毆。這哪裡有什麼官德可言,簡直與流氓地痞無異。
比如這位政法委副書記,停車繳費既已形成一種規則秩序,也是一種常識,這位打人官員怎會不知道。普通市民都能遵守的規則到了這位官員這兒,卻是拳腳相向,這絕非吝嗇幾塊錢問題,而是長期的傲慢作風和權力戾氣所致。因為他們相信,權力就是資本,可以“擺平”一切。於是打起人來毫不手軟,無所顧忌。
然而法制社會是容不得無故毆打他人的。尤其作為官員,如果忘了本來,動輒就將拳腳揮向民眾,其負面影響就不只是個簡單的打人,也不僅僅是損害官員自身形象,而是危及政府公信和整個社會風氣。從這個意義上講,對官員打人,不僅不能網開一面,而是必須從嚴查究。
老百姓打人是犯法甚至犯罪,要受到法律處罰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官員不能因為多了一頂官帽,就多了一層保護傘。遺憾的是,對不少打人官員,即使引起公憤,也往往停留於免職了事。雖然還要“進一步調查”,但明眼人都看得出,這不過是“例行”的“官話”。不信“回首”一番,有幾個真正進行了進一步的調查?又有幾個受到了應該受到的、進一步的處分?
這未免大不公,更難以起到殺一儆百的作用。有鑒於此,筆者建議,有關部門很有必要出台幾條硬杠杠,明確規定不管什麼原因,隻要官員主動出手打人,不在正當防衛范圍,一律先行撤職,永不任用。然后再對照黨紀國法,犯了哪條辦哪條。隻有這樣,或許才能從根本是遏制官員們權力在手,無法無天,靠拳頭替代舌頭的沖動。
(張國棟 投稿)
(責編:鄒雅婷、牛寧)
官員,官員打人
網站地圖 | 關於海外網 | 廣告服務 | 海外網招聘 | 聯系我們 | 法律顧問: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
海外網版權所有 ,未經書面授權禁止使用
京ICP備12041252號
投稿郵箱:tougao@haiwainet.cn
Copyright © 2011-2013 by http://www.haiwai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