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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03日09:16|來源:人民網-環球時報|字號:
維護國際秩序靠口水更靠實力
一個幽靈,一個軍國主義的幽靈,從日本游蕩到東亞、甚至全球,其所作所為,都在挑戰著二戰以后的國際秩序。對於東亞來說,構建這一國際秩序的基石之一,就是《開羅宣言》。
70年前,中、美、英三國同時發表《開羅宣言》,明確宣布:“(中美英)三國之宗旨,在剝奪日本自從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奪得或佔領之一切島嶼,在使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東北四省、台灣、澎湖列島等,歸還中國。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務將日本驅逐出境。”
《開羅宣言》雖然形式是新聞公告,依然具備完整國際條約的要素,並非反對者宣稱的僅為一項國家間政策性聲明。正如《奧本海國際法》指出:“由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簽署、用會議公報的方式把會議中所獲致的協議包括在內的官方聲明,可以按照這些協議所包含的明確行為規則的程度而認為對各該國具有法律拘束力。”
1945年中、美、英簽署《波茨坦公告》,重申“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8月8日,蘇聯對日宣戰,隨即加入該公告。《開羅宣言》作為國際法的性質,得到了進一步鞏固。日本無條件投降后,表示將“承擔忠誠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項規定之義務”。以此,日本確認自己對於《波茨坦公告》及《開羅宣言》負有不可推卸的條約義務。
(責編:張婷)
中國,日本,軍國主義,開羅宣言,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