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8 07:46:00|來源:海外網|字號:
摘要:其實在中國,所謂把軍隊“非黨化”的論斷很難找到法律依據——黨對軍隊的領導權早已法律化,寫入上世紀90年代通過的《國防法》。 |
入題之前,先說兩句題外話。
在中國,黨內文件的層層傳達,有嚴格的程序控制和時間流程。
我說的是四中全會的《決定》。會議結束后四天,這篇讓人充滿好奇與期待的文獻,依然沒有對外公布。今天習近平召開的中央深改組第六次會議,再次讓這種“好奇與期待”進一步加深。在平鋪直敘的通稿結束處,赫然有這麼一句——
“要把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180多項對依法治國具有重要意義的改革舉措,納入改革任務總台賬,一體部署、一體落實、一體督辦。”
180項,從數量上,堪比三中全會的50條重大改革綱要條目。
雖然到目前外界依然無法獲知詳細措施,然而,有人已經“先睹為快”。
這其中,就有軍隊。
軍報頭版紀念的時間節點
在10月25日的新聞中,總政於當天下發《關於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的通知》。稿子寫道:
“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要重點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作的工作報告、對《決定(討論稿)》的說明、在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重要講話和《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全會精神上來。”
學習的文件,全都屬於“內部”。
軍隊內部學習四中全會精神,其落腳點自然在“依法治軍”上。而今天的《解放軍報》,頭版刊發了一篇長篇述評《永遠的生命線——寫在古田會議召開八十五周年之際》。
雖然島君對於國社的述評風格不甚感冒,然而學習四中全會與“古田會議召開85年”的時間節點金風玉露一相逢,還是頗為耐人尋味。
因為,和“三灣改編”一起,古田會議確立的,是“黨指揮槍”的建軍原則。換句話說,依法治軍的改革方向,首先還是貫徹在黨領導軍隊的政治原則下的。
在重要的時間和事件節點,黨報頭版的編輯,一般說來首先頭條有事件報道或述評,今天解放軍報《永遠的生命線》一文即屬此類。而在另外的顯要位置,則會配發評論員文章,表明黨報態度。翻看《人民日報》,這種例子比比皆是。
而在今天軍報,也有這樣一篇評論員文章:《把解決問題作為出發點——三談弘揚古田會議精神、增強政治工作時代性感召力》。
軍報已經連續三天發表評論員文章紀念古田會議了。
紀念古田與直斥“軍隊國家化”
85年前的古田會議,召開福建上杭縣古田村。這個縣,也是群眾路線教育活動中張德江的聯系點。
在歷史的敘述中,當時改編不久的紅四軍於1929年1月進軍贛南、閩西,開辟贛南、閩西革命根據地后,隨著軍隊擴充,加入了“大量農民和其他小資產階級出身的同志”,在頻繁的戰斗中,“部隊得不到及時教育和整訓”,軍內出現了大量被毛澤東后來撰文分析為單純軍事觀點、極端民主化、非組織觀點、絕對平均主義、個人主義和主觀主義等思想傾向。之后,以毛澤東這篇著名的《關於糾正黨內的錯誤思想》為第一部分的《中國共產黨紅軍第四軍第九次代表大會的決議案》,確立了黨對紅軍絕對領導的原則,重新選舉了紅四軍前委,毛澤東仍任書記。
而在今天軍報6版,由駐扎廣州42軍的陳杰所撰的《在弘揚古田會議精神中鑄牢軍魂》一文中,更是旗幟鮮明地說道:“政治上的堅定來自理論上的清醒……要在堅定立場上不含糊。當前,西方敵對勢力變本加厲鼓吹‘軍隊非黨化、非政治化’和‘軍隊國家化’,企圖搞亂我們的思想,妄圖把我軍從黨的旗幟下拉出去。”
“軍隊國家化”是搞亂思想、拉出黨的旗幟,話說得還是蠻重的。
什麼是軍隊國家化?
所謂軍隊國家化,即認為軍隊應該中立,從屬於國家,不受黨派利益影響的觀點,和“軍隊非政治、非黨”的論斷有一致的理論核心。
在毛澤東寫文章的當時,還沒有如此成型的理論,當時的“單純軍事觀點”,是“認為軍事政治二者對立”,嚴重些就是“軍事好,政治自然會好,軍事不好,政治也不會好”。在他的分析裡,這一方面是政治教育不足,另一方面則來源於“雇佣軍隊的思想”。
毛澤東的論斷,實質上已經從理論上切斷了“軍隊國家化”的基礎:“中國的紅軍是一個執行革命的政治任務的武裝集團。……紅軍的打仗,不是單純地為了打仗而打仗,而是為了宣傳群眾、組織群眾、武裝群眾,並幫助群眾建設革命政權才去打仗的,離了對群眾的宣傳、組織、武裝和建設革命政權等項目標,就是失去了打仗的意義,也就是失去了紅軍存在的意義。”
革命年代的斗爭經驗,發展到和平執政的新時期,原則依然未變。鄧小平在晚年即有論斷:“我們的軍隊能夠始終不渝地堅持自己的性質。這個性質是,黨的軍隊,人民的軍隊,社會主義國家的軍隊。”
換句話說,在中國現有的體系下,軍隊的隸屬關系是“三位一體”的——屬於黨、屬於人民、屬於國家。
為何今天重提古田?
時間節點自然是直接原因。如此重要的歷史會議,逢五、逢十的年份,自然要紀念。
另一個深層原因,則是在“依法治國”的背景下談論“依法治軍”方向時依然要堅持的原則:黨的領導。
俠客島在10月23日晚的解讀文章已經指出,在公報中出現13次的“黨的領導”,實質上意味著“中共現在既要活力又要秩序”,不僅強調黨的領導對秩序的作用,也指向“執政黨的自我約束”。
而在軍隊問題上,這種“秩序”和“約束”的意義就更為突出。
著名中國問題專家鄭永年曾撰文分析“軍隊國家化”的問題。他直言不諱地說,“在海外,有人認為,共產黨對軍隊的絕對控制是中國政治發展特別是中國政治民主化的最主要障礙。因此,中國政治現代化和民主化的一個前提條件就是軍隊的國家化。”
然而,從學理上說,則需要理解政黨、國家和軍隊三者間的關系:“任何國家的政府(通常也是國家的代表)是由政黨來組織的。正是因為政府是由政黨來組織的,執政黨對軍隊必然產生影響……即使在民主國家,盡管憲法規定軍隊為國家所有,但這並不表明政黨對軍隊就沒有任何影響。以美國為例,共和黨執政時期共和黨對軍隊的影響要多一些﹔同樣,民主黨執政期間,民主黨對軍隊的影響就要多一些。這種情況表明對軍隊、政黨和國家之間的關系不能光作理論上的解釋,更重要的是要作行為層面的解釋。”
他分析說,發展中國家軍隊國家化的問題“遠較西方發達國家復雜”。而在一個國家的政治格局中,關鍵並非看軍隊名義如何(英國軍隊到現在還叫皇家軍隊),而要看文人是否能對軍隊形成有效控制。在經歷了清代以后動蕩局勢的中國,無論是國民黨還是共產黨,都有“以黨立國”的政治傳統,因此國家、政黨、軍隊的關系更為密切。他總結說:“如果把中國的民主化理解成為現存體制的民主化,那麼沒有任何理由把共產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權視為是民主化的障礙。”
而如果要按照四中全會的“依法治國”主題談論這個問題的話,那麼其實在中國,所謂把軍隊“非黨化”的論斷很難找到法律依據——黨對軍隊的領導權早已法律化,寫入上世紀90年代通過的《國防法》。
所以,在今天討論“軍隊國家化”在中國是否有土壤、有前途,是一個沒有太多實際操作意義的偽命題。更應該關注的,倒是如何在依法治軍的前提下推進軍隊改革,實現強軍目標——這一點,無論是受到軍隊貪腐大案而提上日程又已成文的《深入推進事業經費標准化建設總體方案》,還是四中全會提出的軍隊紀檢監察體制改革,都屬此類。(文/公子無忌) >>>點擊進入“俠客島”海外網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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