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02 07:34:52|來源:中國台灣網|字號:
當局追殺 民粹在偷笑
台灣《中央日報》網絡報對此評論說,只是在這波“滅頂”的海嘯中,大家還是要冷靜思考,頂新案對於台灣經濟、兩岸關系,所可能產生的副作用。畢竟商場上,“八個壇子七個蓋”,蓋來蓋去不穿幫,也就是“生意”了。盡管吃相難看,卻不犯法。所以食安爭議歸一碼,超貸吸金歸另一碼﹔商譽破產是一碼,檢調量刑又系另一碼。不能因為商譽破產,就法外施刑,以符“民氣”,這將是媚俗的結果。
因此,依法而治,仍屬民主、護商的根本之道,台當局主管部門,會對這種指標性的企業,下手如此霹靂,不可諱言,和選舉在即,有一定的關系。然則,什麼樣的分際,可以確保檢調、稽查單位,不會受媒體、選情的左右,設法維持集團底下員工的工作權,以及合法商業行為的正常運作,朝野恐怕慎重為宜。
台灣《聯合報》31日發表資深媒體工作者的評論說 ,在消費者權利意識高漲時代,有時會忘了企業發展是經濟命脈。打壓某家企業或可大快一部分的人心,但是潛藏的不良后果堪虞。
正面來看,企業帶來工作機會、繳納稅負、提供產品和服務,改善人們生活,是經濟發展的根本。甚至,沒有強大的企業,台灣就不會富強﹔沒有一流的企業,就沒有方便舒適的生活。
美國朝野曾有過一個共識:“凡對通用汽車有利的,就對美國有利。”這個企業獨領風騷的時代不復存在。但現在拿掉了谷歌、微軟、蘋果、雅虎、亞馬遜…不但大減美國對世界的影響,人類的工作和生活還能持續如此便利?
50年前的台灣,沒有南亞、大同、中鋼、遠紡等中流砥柱企業,以及數以萬計中小企業努力經營,會締造后來的經濟奇跡嗎?現在沒有鴻海、華碩、台積電、鼎泰豐…那台灣的經濟還剩下多少?
台當局對企業,是立法者、監管者、懲罰者,一切皆應依法行事,不可成為追殺者。這麼做不但對當事的企業不公,更助長了正在擴大的蠻橫行徑,也落入一群別有用心者的圈套。
2008年美國金融海嘯的肇事者雷曼兄弟,操財務杠杆過頭,加上次級房貸風暴,欠下6千多億美元而宣告倒閉﹔多國難以計數的客戶,一生積蓄一夜消失。美國政府並未因千夫所指,逼死雷曼,而是根據法規,讓其申請破產保護。在暫停支付利息下,公司清算重整。
雖然欠下了天文數字的虧空,但公司的know how與基礎仍在。四年后,雷曼兄弟重新站起,開始向所有債權人償債。第三優先的連動債券主,至今已收到第六筆的還款。雖然是自己的本金,但若非有這樣的保護法規,若非美國政府嚴守紀律,雷曼難以重生,全球的債主也就真的全部血本無歸。
企業主就像任何群體,良莠不齊,企業主也像個人,會犯錯。不管媒體如何苛責,台當局不應隨之起舞,逾越法規加以整肅追殺,而是應該嚴肅追究責任,不枉不縱。
一件食安事件,從輿論聲討,蔓延到封殺企業生存,究竟是有利社會、經濟的健全發展,還是已惡化成政治斗爭和清算?以台灣的現狀,台當局再助長民粹,伊於胡底?
谷歌,雪印,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