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05 10:00:00|來源:海外網|字號:
據報道,近年來基層干部尤其是“村官”漸成腐敗重災區。在湖南吉首,一名村干部在因貪污公款被查后,竟然理直氣壯地反問:“我當村干部不就是為了撈兩個嗎,這怎麼還違法了?”說得如此大言不慚,卻道出了村官猖狂腐敗背后的扭曲邏輯,也暴露了基層治理中法治觀念缺失的軟肋。(11月5日,人民日報)
隨著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結束,各地的總結大會可謂是碩果累累。對於國家而言,此次活動也算是順民意、得民心,尤其是一些高官的落馬,一些腐敗官員的落幕,更是為活動增添了砝碼。然而,在狠抓“老虎”的過程中,一些“蒼蠅”的肆虐也不容小視,小小“村官”竟成為腐敗的重災區,實在可惡。那麼,為何小小“村官”能有如此“能力”和“魄力”呢?
其一,上級部門的忽視讓他們有恃無恐。對於村官來講,可謂是天高皇帝遠,上級部門也是鞭長莫及。這就使得他們無比猖狂。再加上作為村裡的一村之主,自然是權力大大的。所以,對於一些違法違紀的事,也是無人敢管,無人能管。在村裡,村官就是土皇帝,一人說了算,也就為他們的為所欲為制造了便利條件。
其二,法律意識、服務意識、責任意識的淡薄,讓小小“村官”的腐敗順理成章。村干部一般文化程度不高,自控能力較弱,容易受到外界“糖衣炮彈”的腐蝕。再加上他們的法律意識淡薄,對於違法違紀的成本估計不足,通常抱著僥幸心理大肆斂財,為腐敗埋下了伏筆。同時,一些村干部“為人民服務”的意識不夠,做事不考慮群眾感受,隻為滿足自己的私欲,即便選舉時高呼一定為村民辦事,當選之后依舊會行一己之私。而這些都是“村官”腐敗的重要原因。
其三,監管的蒼白無力讓小小“村官”有了可乘之機。一些監管部門,通常會把目光集中在一些位高權重的干部身上,但卻忽視了對“小小村官”的監管,從而給了他們違法亂紀、斂財謀私的可乘之機。
千裡之堤毀於蟻穴,腐敗問題不應以官職大小來辨別。我們不能放過那些貪污腐敗、濫用權力的“大老虎”,但也不能忽視那些官小權重、大肆斂財的“小蒼蠅”。“別拿村長不當干部”,小小“村官”更不該成為腐敗的重災區。(張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