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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25日09:01|来源:海外网|字号:
摘要:人对规则的制定与遵守的终极因素,其实还是信仰。宪法的绝对权威与尊严,其实说到底还是上帝的绝对权威与尊严。任何规则,倘若没有了内心中的敬畏感,则都可能遭受到破坏与践踏。 |
4、我记得茅于轼老先生在上个世纪80年代去过一次美国,然后写了一本书,叫《生活中的经济学》,书中谈到一个问题,就是在美国一个人要做坏事很难,因为,小则受到公共舆论的谴责,大则受到法律的制裁。小到你一次在洗手间方便完之后忘记了按按钮冲洗(这种忘记在美国是很自然的,因为美国的洗手间绝大多数是红外线自动感应冲洗,只有少数的洗手间不是),都会有人及时提醒你,比如一个微笑向你示意你还没有做一件在公共场合应该做的事情,或者干脆在你的肩膀上轻轻一拍,然而示意你,这件没有冲厕的小事你本来是无意的,结果也做不成。相反,在美国要做好事则很容易,比如,一个过路的人因心脏病发作而倒在地方,你打电话叫来救护车,或者干脆用自己的车送他到医院,都不会受到威胁与欺诈。如果你有钱,还可以自己成立一个基金会,专门用来资助社会中的某一类的公益事业。在中国似乎情况刚好相反,在中国,一个人要做点好事常常会很艰难,随便在地上丢垃圾没有人会管你,扶一个倒地的老人,这是具有极大危险的事情。前面的车压死了人逃跑了没事,后面的车主打电话报警,结果被法院判决赔款40万元。这种事情,在美国是不可思议的。怎么可以不分青红皂白就这样乱打一棍子呢?你要人家赔40万元,则必须在现场堪查清楚,他就是肇事车主,如果一边证明他不是肇事车主,仅仅因为他打了报警电话就要求代前面的人受过,赔上40元,这就是野蛮人的作为而不是现代文明社会中的现象。一个现代文明社会,无非就是制定公平、合理的规则,然后大家遵守这些规则,对于不遵守这些规则的人给予重罚,对于遵守这些规则的人给予奖励,然后这个社会秩序就会井然有序。中国人最大的问题就在于潜规则盛行,明规则无人过问。写在法律上的条款常常得不到尊重与认真执行,真正得以执行的常常又不写在法律里。因此,整个社会中没有人活得不累。
5、人对规则的制定与遵守的终极因素,其实还是信仰。宪法的绝对权威与尊严,其实说到底还是上帝的绝对权威与尊严。任何规则,倘若没有了内心中的敬畏感,则都可能遭受到破坏与践踏。中国人喜欢说钻空子。这种钻空子的后面其实就是缺乏信仰的结果,首先是因为没有了信仰,其次是对规则本身缺乏敬畏感。要说钻空子,其实美国的社会规则,空子是很多的。美国执法虽然很严,但是执法人员并非天罗地网,违反规则的空子其实还是很多的。比如偷锐漏税的空间与机会其实很多,交通也不像中国装这样多的摄像头,让你防不胜防,而是靠警察随机抽查,对于违反交通规则的人只能够靠抓现场,美国的警察本来又少,因此,那么多车,被抓现场的总是极少数,有时不足万分之一,更多的时候是要靠自觉的。这种自觉性除了破除侥幸心理之外,最重要的还是心中对规则的敬畏感,这种敬畏感的终极力量则来自于对上帝的虔诚与笃信。美国的总统就职宣誓,必须将手按在《圣经》上发誓,这样全美国的人才会安心。说明在你总统的心中,除了宪法与法律,后面终极力量还有上帝。没有信仰的人是不可靠的。在美国,任何一个政客要上台面,都会被记者追问他的信仰究竟是什么。也许作为普通人,一个人的信仰是个人的隐私,但是,作为公共人物,他的信仰就是一个必须公布的事情。对于公共权力的追问,美国人是毫不含糊的。比如,美国人如果有政治人物说要做美国梦,那么记者一定会追问他,要他详细说出这个梦究竟是什么。怎样去实现。遇到某类难题必须怎样克服,然后,许多专业人士在报纸、杂志与电视台上详细分析这些说法是不是靠谱。如果发现不合逻辑,或者难以自圆自说,那么批评的声音就会像雨雪一样纷纷落下。比如,刚刚去世的美国传奇白宫女记者海伦,一生想方设法挑战总统。她半个世纪以来,在白宫的新闻发布室,海伦·托马斯用她粗哑的嗓音和尖锐的问题,质问了10任美国总统,从肯尼迪到奥巴马。想方设法地挑战总统,几乎是她一辈子的事业。他们中有人曾希望她能闭嘴,比如小布什就曾连续3年没有给她在记者会上发问的机会。但是,海伦并不妥协,2006年她对一家杂志说,“我尊敬总统这个职位。但我从不膜拜我们的公仆。他们欠我们真相。”她坚信这样的道理:“如果不是我们可以不断地质疑他们,他们就可以、而且也会把自己当成国王或专制者。”在美国,对公权人物的不信任,恰恰导致了对普通公民的信任。因为,在破坏规则做坏事方面,公权人物永远都比普通民众要方便得多,破坏性也要大得多。在美国,许事情无疑是非常敏感的,比如,某一个人权力独大,某一种声音独大,某一种利益独大,演变成了垄断利益,这都是可怕的事情。权力必须分散而且要互相监控,声音必须是众声喧哗,利益必须不能够是垄断利益。这些都是美国制定规则的前提。
6、人类社会历经千百年,终于演变成了现在的样子。究竟哪种社会能够让人的生命更安全、活得更有尊严,活得更轻松,美国社会也许是一个最好的典范。人类任何社会问题,其实在美国都经历过,只是他们思考方式与应对方式可能不同。有些中国人看到美国社会与中国社会的不同,就会自然而然地脱口而出:中国国情不同。美国可以的,中国不可以。中国有中国的特色,美国有美国的特色。然而,我们常常忘记了,无论中国,还是美国,首先都是人类社会,在人性方面,无论阴暗的,还是光明的,其实并没有多少差异。倘若让华盛顿来中国当皇帝,这个皇帝可能会是一个比较宽容的皇帝,但是,绝不会是一个只任两届的美国总统。美国的东西是不是适合中国,暂且不说,我们得首先学会把这里面的道理弄清楚。也许在某一个具体的措施上,在某一个层次上来说美国的东西并不一定适合中国,但是,站在终极信仰上,站在元规则上,与最基本的人性上,中国人与美国人其实是一样的。我相信一条,那就是真理没有特色,真理不会某一个社会不遵守就不存在。最明显的一条规则,就是英国政治思想家阿克顿勋爵所说过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绝对权力绝对滋生腐败。这与个人的品格关系不大,任何长期掌握不受监控的绝对权力的人,都必然是腐败的。只是有些腐败大到了普通百姓已经无法辨认的地步。比如一边随意剥夺别人的性命,限制他人的自由,一边四处建行宫,而且这些行宫大多数只住过一次,甚至一次也没有住过,一边大批饿死人,一边又宣布他不吃肉以示节俭,这种腐败,如果没有言论自由的监督与相应的权力制衡,即使发生在美国,美国的民众恐怕也不容易识破。
(注:本文转载自“许锡良--凤凰博客”,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
(责编:吴杨、牛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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