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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11日06:30|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字号:
摘要:作为附加险的“中秋赏月险”是公然的赌博行为,属于典型的披着保险外衣进行赌博和炒作的违法行为。 |
日前,安联财险和淘宝保险合作推出一款别出心裁的保险产品——“中秋赏月险”。该险分成两档:一档投保价20元,若被保险人在赏月城市(上海、广州或深圳)由于天气原因看不到月亮,可获保险理赔50元;第二档投保价99元,赏月城市41个,可获赔数额188元。这个赏月险是以人身意外险的附加险形式出现的,该险种的实质是有效期为一天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其主险责任为被保险人在中秋节当天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或烧烫伤,最高赔付10万元;附加险责任为中秋节当天,被保险人指定的赏月城市的天气情况是阴或雨,导致被保险人不便赏月,则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支付赏月不便津贴。
“中秋赏月险”的主险是人身意外伤害险,仅仅限于“中秋节当天”一天,违反了人身险约定保险期间不应过短的基本原理,侵犯了保险消费者权益。这里对此不作赘述,主要谈谈附加险存在的违法问题。
根据保险法规定,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获得保险赔偿的前提条件有三:被保险人于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被保险人遭受损失,保险事故明确、保险事故的发生与损失存在因果关系。但这些条件在“中秋赏月险”中均不具备。
(责编: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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