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07 08:58:00|来源:海外网|字号:
(观察者网综合京华时报、新京报、扬子晚报网等报道)
6万元汇款汇费不是600元 邮政要告《天下无贼》
或是出于想当然,或是出于“创作需要”,电影误解政府部门的规章制度并不是第一回。
2005年,媒体曾报道称,热映电影《天下无贼》可能面临当被告的危险——因其中一段情节与现实邮政汇款业务有出入,已经引起国家邮政部门的高度重视,有关部门除了要求对方立即停止对邮政汇兑业务的误导宣传外,还称必要时将提起诉讼,但对于电影出品方而言,上映后再做修改并无先例。
源头在于《天下无贼》电影情节中,身为民工的傻根要携带6万元现金回乡,同事劝他从邮局汇款,但傻根坚持随身携带并解释说:“6万元从邮局汇款就变成了五万九千四百元,600元都可以回家买一头驴了。”
对此,邮政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认为,该剧搞错了邮政汇款资费,误差太大。目前邮政汇款的汇费标准是每笔汇款5000元以下汇费按1%%计算,5000元至5万元每笔50元,单笔最高可汇款5万元,6万元汇款正确计算的汇费是100元。其中一笔5万元,收汇费50元,另外一笔1万元,收汇费50元。目前正值春节来临、合家团圆之际,也正是邮政网点办理汇款和取款业务的高峰期,影片的误导会对邮政汇兑业务造成不良影响。全国部分地市邮政局已经接到了相关文件,得知邮政部门正与《天下无贼》相关单位联系,并要求对方立即停止对邮政汇兑业务的误导宣传,必要时将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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