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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外评】“于妈”败诉,为何“八方点赞”?

2014-12-29 06:53:13|来源:海外网|字号:

摘要:于正因抄袭而败诉并遭遇千夫所指,本不奇怪。然而,最新版《神雕侠侣》热度还没退去,当下国内最红也最高产的一线编剧出此洋相,未免不是整个影视剧行业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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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下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琼瑶起诉于正等侵权案进行宣判,琼瑶胜诉,于正被判公开道歉,对五位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

此前琼瑶刚刚起诉于正时,后者曾一封公开信回应琼瑶,内容表面客气实则处处讥讽,绵里藏针,被人称为“骂人不带脏字”。但如今判决已下,则恐容不得于正再耍花枪。

尽管于正表示仍将提起上诉,但舆论已经一片拍手称快。如《南方都市报》各版相关报道的大小标题分别用了“打小抄世界第一,打官司倒数”、“喜大普奔,琼瑶奶奶大胜于妈”、“于妈有难,八方点赞”等等,站在哪一边不言而喻。

甚至连较少涉及娱乐话题的人民日报微博也发表微评称“法律不容文贼”:以抄发家,哪怕名利双收,实是自设陷阱;以炒博名,纵然举世皆知,也是不良行径。法治时代,当文抄公不只是道德冒险,更为法律不容。净化编剧业生态,岂容害群之马?对偷食上瘾之鼠,当人人喊打。不走邪路,才可言正;学会做人,再谈出征。

南京媒体《东方卫报》还别出心裁地在头版画了一个只有标题没有内容的空白“致歉声明”,下署“于正”二字,讽刺于正死不道歉。旁边还注上“尊重原创”字样。

《钱江晚报》评论员高路说:“于正输的不仅是官司,还有口碑,网上众口一词的叫好声,网友叫好、媒体叫好、律师叫好,甚至连他的同行也在叫好。一个人被所有人的喝倒彩,不仅是人品的问题,而是这样的人的存在触犯了大多数人的利益。”

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秘书长王鹏举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其实在法院还没有判决这个结果出来之前,在大众心中就已经判决完成了,公道自在人心。”

于正因抄袭而败诉并遭遇千夫所指,本不奇怪。然而,最新版《神雕侠侣》热度还没退去,当下国内最红也最高产的一线编剧出此洋相,未免不是整个影视剧行业的尴尬。

《新京报》的娱乐评论注意到了这一点:近年来编剧行业逐渐演化成侵害原作品版权的高发区域,很多影视作品大同小异,所谓“高仿剧”大量充斥我国影视剧市场。这主要是因为编剧侵权具有一定的“隐蔽性”所致,很多原作品版权人大都因证据不足难以维权。

高路同时提醒,所有大众也应当反思,“是什么让这些蹩脚的导演编剧能在中国的影视市场呼风唤雨,难道中国观众的格调真的那么低下,明明破绽百出,还要在儿女情长、胡编乱造、眼泪唾沫中不可自拔吗?还是他们见到的好东西太少,只能对着萝卜青菜,将就着下饭?”

当然,“点赞”背后是乐观的情绪,无论是高路还是新京报特约评论员朱巍都相信,“琼瑶诉于正案”的胜诉是中国影视剧市场的一个利好消息。“如果法律对版权人的改编权不下大力度保护,那么,必将造成影视剧市场的萎缩,没有人再愿意去创作新作品,长此以往,影视剧市场必将被大量的‘口水剧’和‘高仿剧’所占据。”“只有作者的利益得到充分的保障,版权得到充分的尊重,作者才有议价能力,才有可能催生更多的作者。”(文/邱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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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王书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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