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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工:网络空间全球治理需合作共赢

2015-10-12 11:18:27来源:凤凰国际智库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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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网络空间,各个国家都有一些主张,刚才我说的是美国的主张,我们中国也有,其他国家也有。但是总的来讲,网络空间由于是全球治理的新兴领域,国际社会尚未在网络空间建立起相应的法律法规,就这些问题达成共识,因此应该说当前的网络空间真正起作用的还是“丛林法”。现在情况是网络能力决定网络权利。

  2012年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全球信息技术报告,对全球142个经济体进行了网络能力的排名,排名的结果显示发达国家在网络能力的指标远远大于发展中国家。这当然是与信息通讯和技术发展的历史进程有关,由于绝大多数的信息技术诞生在发达国家,发达国家垄断了网络技术标准和产业,并将技术优势转化为网络空间的权利优势。

  下面我举个几个例子,美国是如何把它的网络能力转化为它的权利优势。第一个例子,负责国际信息的揭秘的服务器在美国境内,美国多次利用其掌握的互联网域名与数字分配和地址分配机构,还有根服务器,对特定域名的解析,使他国在互联网上消失,造成巨大的政治经济损失,关键时还会造成政权更迭,最新的例子就是利比亚。再有一个例子,关于海底光缆和信息流,从全球关键基础设施的分布来看,目前这些设施主要在美国境内,特别是洲际光纤,这使得网络技术最主要的信息资源,大多数流向或流经美国。斯诺登事件已经证明了美国是如何开展情报收集活动,美国现在已经拥有监事互联网流量中的大部分数据,并且对其进行了情报分析能力。美国还要求谷歌、雅虎、Facebook等互联网公司进行数据分享,获取私人的信息。美国甚至在联合国总部、欧盟总部,甚至外国政要都进行了监控,美国这种做法在国际上造成了恐慌。这些例子说明美国是如何利用网络技术优势,或者说把网络能力变成了网络管理的权利。

  当前网络空间的权力结构已经出现了由发达国家向新兴国家转移的趋势,这个估计是不是过高我不知道,现在因为数字鸿沟越来越大,权利结构是不是出现了转移,这个有待专家评估。是随着新兴国家信息化程度的提高和网民数量的大幅度增长,新兴国家在网络空间的权利也在增长,这一趋势给网络空间的全球治理带来了积极的因素,所以要特别提一下中国。中美是两个网络大国,一定意义上中美之间的博弈在全球治理,建立网络秩序上不同主张的碰撞,决定着今后网络空间的治理,中国是网络空间的大国,网民数量全球第一。在参与网络空间的全球治理的进程中,中国应该发挥积极的作用。

  关于这个问题,中国如何参与网络空间全球治理的问题,我最后谈两点想法,也是个人想法。

  第一点想法,首先要把我们自己的事情办好,网络空间虽然建立在统一的技术标准之上,但是技术由谁掌握,标准由谁建立,决定了在网络空间的立规矩的发言权。目前我国网络空间形势依然非常严峻,去年我国境内感染木马的主机达到了1109万台,感染的移动恶意的数量达到2292万,被篡改政府网站是1323个。另外我听王毅外长说,中国媒体大概受到330次恶意的攻击,而且有充分证据显示,大部分的源头都来自美国。我国网络空间存在如此之大的安全隐患,这与我们国家的国家性质,以及我们现在国际地位的提高是密切相关的。同时,也与我国的网络信息技术的差距有关,我们还有不少的关键技术受制于人。刚才张力里面讲了很多的现在新型技术,在这里面我们中国并不落后,但是跟美国比起来我们还是有差距的,希望这些差距不要越来越大。事实证明没有技术实力就不能维护国家安全,去年习近平主席在主持中央网络安全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时强调,要总体布局,统筹各方,创新发展,努力把我国建立成网络强国,制定全面的网络发展战略,解决科研成果转化问题,出台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让他们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成为信息产业发展的主体。我认为这些话非常重要,如果真正落实了,我们在网络空间的地位是完全不一样的。

  第二点想法,要积极参与网络空间的全球治理。我们中国一贯强调网络空间的主权属性,坚持国家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力,主张联合国是主要的治理平台,这是我们的一贯主张。当前网络治理由国家层面发展为国际层面的进程是非常缓慢的,分歧和争论远远多于共识和合作,中国作为一个大国应该更加积极推动国际合作和对话,改变我国在国际标准制定方面的被动局面,提升国际话语权。当前在联合国主导下,制定和出台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等基础性法律文件,规范网络空间的国际秩序,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应该成为我国外交的重要舞台。此外,在地区和双边层面应该重视网络空间治理的务实合作,最近习主席访美达成的网络共识已经有了,这是中方的共识,这些共识还是很重要的。包括了双方就网络安全和治理问题达成的共识,双方就应对恶意网络活动制定网络空间国家行为准则达成的一致意见,决定建立打击网络犯罪及相关事项的高级别联合对话机制。美国是网络技术第一强国,中国是网络用户第一大国,中美在网络空间如何进行对话与合作,有利于推动网络空间的治理。

  中美之间在网络领域,应该说和则两利,斗则具伤。只有开展合作,取得一个共赢的结果,才有利于两国,有利于世界。但是合作也是有条件的,你要有能力才能合作,有时候还需要通过一定的冲突甚至对抗,才能得到合作的结果。我记得阎老师讲过一句话,没有冲突就没有合作,我是很同意这个。但是这两个方面都很重要,一个我们要提高能力,要坚持斗争。但是我们最终的目的还是要争取合作双赢。互联网已经把世界变成了地球村,虽然分歧和争论多于共识和合作,但是网络空间的治理,符合各国的秩序,有待各国的共同努力。

责编:刘国民

关键词:网络空间,全球治理,网络能力,谷歌,治理模式 聚合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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