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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工:网络空间全球治理需合作共赢

2015-10-12 11:18:27来源:凤凰国际智库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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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委员、原空军副司令陈小工

  2015年10月11日,主题为“国际网络安全秩序”第十三期清华国际安全论坛在清华大学人文社科图书馆举办,本期论坛研讨会由清华大学当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主办,凤凰国际智库协办,众多专家学者就国际网络安全及网络秩序的建立参与讨论。

  网络已经进入我们的生活,大国关心的重点不再是生活的问题,是关系到发言权或者规则制定权的问题。中美两个在网络上拥有领先技术的国家,他们自然关心到规则制定。在习近平主席访美之前众多媒体预测,中美有可能就网络安全问题达成一个协议,甚至传出会有一个惊喜,结果惊喜没有发生。这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在于,网络安全与网络秩序确实关系到一个崛起的大国和一个普通大国之间的矛盾,已经不是过去传统意义上的竞争,已经到了一个新的领域。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委员、原空军副司令陈小工就“网络空间全球治理问题”发表以下看法:

  互联网作为20世纪最伟大的发明之一,深刻改变人们的生产生活,从互联网到网络化,从技术角度讲,人类社会进入了新的时代,我们正在经历巨大的进步,同时也正面临黑客袭击,网络犯罪,网络恐怖主义等新型威胁。随着各国基础设施和整个社会生活对网络的依赖进一步加深,网络安全的重要性也非常重要。接下来我主要分析网络空间的治理。

  由于网络具有高度全球化的特征,因此,解决网络安全问题需要全球治理,网络与人类结伴已经走过了40多年,回顾一下40多年来网络空间的治理经历了从合作到竞争的发展过程,大致是两个时期。这不是我个人的观点,一般搞网络的人都知道,互联网真正的投入商业使用是上世纪70年代,到现在40多年了,网络治理大概是两个阶段,现在我跟大家一块回顾一下。

  第一个阶段称之为技术整合的成长期。这个成长阶段在上世纪末以前,对网络的治理主要集中在全球性的技术层面,包括信息技术标准的制定,信息基础设施合作等等,也开展了打击网络犯罪的执法合作。那段时期主要由美国主导,成立了一些治理组织,包括国际层面的互联网工程任务组,互联网域名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这个大家比较了解。地区层面有欧洲国家紧急注册管理机构委员会,有亚太互联网网络信息中心等等。这些机构的职能主要是制定标准和推进技术管理。这是从上世纪70年代一直到上世纪末,大致是第一个阶段。

  第二个阶段,我们叫它建章立制的磨合期。磨合期一直磨合到现在,进入21世纪以来,网络及其应用在全球迅速普及,使得网络空间与现实空间深度交融。另外像新型技术,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概念,不断颠覆人类的传统理念。网络的使用已经相当普及,不但深入到人们的生产生活方面,而且成为国家重大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各个国家的安全。随着网络病毒大面积爆发,网络犯罪频发,网络恐怖主义猖獗,网络武器实际的使用以及网络战争迷雾笼罩,网络安全问题凸显,网络空间的战略地位越发重要。进入这个时期以后,世界主要国家,也可以说各国普遍认为,网络社会急需在网络空间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以规范各种行为的网络行为。但是在重大的问题上是有分歧的,这个分歧大致以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为主,观点相互博弈,同时也在进行磨合。到目前为止,网络空间的博弈秩序尚在酝酿和形成之中。

  下面我们来看一下美国的主张,美国是互联网的诞生地,也是信息技术最强大的国家,为网络空间建章立制,美国的主张声音最大,影响最大,在发达国家中最具代表性。归纳起来,美国在网络空间全球治理问题上的主张有这么几条:1、强调网络空间全球公域,它否则网络空间具有国家主权属性的,这和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和中国的观点是对立的。2、反对在网络空间政府主导的治理模式,这一条和第一条有关,因为它不认为网络空间有主权属性,所以就反对政府治理,认为这种模式会损害网络空间的言论自由和人权,阻碍全球经济、金融、贸易的自由流动,甚至导致网络空间的分裂。3、跟前两点有关,认为联合国无法胜任网络空间治理的任务,应该建立新的国际机制,应对网络空间全球治理的挑战。从2011年起,美国欧洲开始推动伦敦进程,意图将其打造成网络空间的主要平台。4、区分所谓国家安全和商业安全,认为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开展的网络情报和监事活动毋庸置疑,而窃取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则是非法的。这个大家都知道,各国都搞情报,这个没有什么可以指责的,但是搞商业情报,搞知识产权这个不行。5、美国公开宣称不排除网络空间的战争属性。以上5条,供大家参考。

责编:刘国民

关键词:网络空间,全球治理,网络能力,谷歌,治理模式 聚合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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