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网搜索 海外网首页移动客户端评论资讯财经华人台湾香港城市历史社区视频新加坡德国荷兰滚动

范冰冰参加广播影视“十不”座谈会:好演员必须首先是个好人

2015-11-06 08:12:15来源:人民日报政文 分享:
字号:

  广播代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首席记者白宇:

  《公约》从“提倡”和“不为”两个方面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提出自律要求。这些文字,让我觉得非常亲切。因为在我们办公室的墙上就挂着两块类似于这样的牌子,其中一块是《舆论监督报道十记》,就在一进办公室正对着我们的地方。这些规矩,就像镜子一样,每天出来进去的能把自己照好几遍。这块牌子立于上个世纪90年代,将近20年的时间,一拨又一拨的记者来了又走,规矩早已变成了一种习惯甚至是一种文化。如:“与当事双方保持必要的距离。从任何一方获取利益的行为不仅会影响立场,也为职业准则所不允许。”我们还会把制度落到实处,如:“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如果和老乡一起吃饭必须自己买单,坐老乡的车我们得负责加油”等等。这样的一些细节不仅避免了因“走的过近”而带来的偏听偏信,更为人民电台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尊重。这份尊重正是源于对自我工作行为的约束。

  我们办公室还有一块牌子,是《突发事件报道十记》。这些规矩制定于汶川地震以后。如:“市内突发事件5分钟内出发,外地突发事件1小时内动身,在单位常备应急采访包并及时更换应急采访物品。”“接到指令即进入播出状态。”“抢速度,但不忘准确和克制。重现场,但不忘挖掘深度。有强大的单兵作战能力,但不忘信任和支持同伴。”等等。正是一系列贯穿全台的制度保障和广播人对新闻的敬畏,让我们在每一次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做到了快速反应、冷静处置,不缺位、不越位。

责编:宋胜男

关键词:公约,广播影视,自律公约,好人,范冰冰 聚合阅读
分享/关注:
评论: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