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领导15万元 12年后被判刑

2016-03-29 09:59:09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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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经澧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3月26日,澧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袁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04年4月,澧县人民检察院在查处原湘北油厂厂长侯某等人涉嫌贪污案时获悉,侯某为了掩盖犯罪事实,责令时任发油员的袁某交出历年来的原始发油台账,以便及时销毁。

敲诈领导15万元

敲诈领导15万元

  发生在12年前的敲诈事情,在12年后的2016年才被判刑,这是怎么回事呢?12年前,湖南澧县女子袁某利用担任油厂发油员之便,敲诈油厂领导15万元。经澧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3月26日,澧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袁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责编:刘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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