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员辞职被索500万"分手费" 称有“必须服务期”约定

2016-05-03 09:15:29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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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专家分析说,“必须服务期”侵犯了飞行员的择业权利,应该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与万强前后提出辞职的,还有东航江西分公司的五名机长,其中三人与万强一样,在合同中被注明“必须服务期”。

  机长跳槽被要求“必须服务到退休”

  【东航一飞行员辞职被索要500万"分手费"】今年32岁的万强(化名)2007年进入到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从学员开始,到副驾驶,2013年,他正式成为一名机长。

  随着晋升,公司的一些管理问题让万强越来越不舒服:比如涉及飞行安全事件的问题,有些是客观原因造成的,但公司一律对飞行员做出停职一个月的处理。

  不满越来越多后,万强于2015年1月9日向东航公司以及东航江西分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却遭到公司方面的拒绝,在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失利后,万强将东航以及江西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东航与江西分公司答辩称,与万强的劳动合同必须履行,双方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中标注了“必须服务期从2007年8月1日至退休年止,万强从获得机长之日起为东航工作的必须服务期为8年。”万强不履行合同约定,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约。

责编:刘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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