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地方政府在這些事件中扮演的角色,實在耐人尋味。當農民和企業發生利益沖突的時候,地方政府如果不查清真相,就急於協調賠償,難免給人袒護企業的嫌疑。中牟縣事故之后,地方政府一度聲稱是“意外事故”,但事后警方調查是“涉嫌過失致人死亡”。 |
面對類似事件,地方政府需要警惕兩個傾向。一是出於維穩的考慮,急於越過法律程序去“善后”﹔二是出於GDP的考慮,偏袒企業,依照利益而不是法律解決問題。
就在不久前,河南中牟縣和湖北巴東先后有農民維權時被碾死。《人民日報》刊發評論,呼吁“別讓碾軋‘意外’踐踏了生命尊嚴”,提出“生命權是最高的人權,是最基本的公平正義,也是法律保護的基准線。”話音未落,前天,又一起令人震驚的“意外事故”發生。
據報道,4月3日上午,四川省西昌市發生一起村民被推土機碾軋致死慘案。死者家屬稱,該村唯一生產及生活用水灌溉渠,被重慶鋼鐵公司太和鐵礦的廢棄礦渣堵塞,事發時,死者受村上委派正就此事與該礦協商。肇事車輛被指為太和鐵礦服務。當地鎮政府証實此事確有發生,但為“意外事故”。
比較這三起慘案,人們會發現其發生的原因、事故的善后,有驚人的相似。先是農民和開發商或相關企業發生利益沖突,然后農民突遭暴力而死,接下來是地方政府主導賠償。河南那起慘案的受害者家屬,甚至因為肇事公司賠償態度“比較積極誠懇”,“當地政府幫助很大”,表示出了“諒解”。現在西昌這起慘案過后,當地警方也在積極協調現金賠償,死因調查卻始終未被重點提及。
地方政府在這些事件中扮演的角色,實在耐人尋味。當農民和企業發生利益沖突的時候,地方政府如果不查清真相,就急於協調賠償,難免給人袒護企業的嫌疑。中牟縣事故之后,地方政府一度聲稱是“意外事故”,但事后警方調查是“涉嫌過失致人死亡”。
西昌市的這起慘案,是不是“意外事故”,現在沒有直接的証據。但不能忽視的是,遇害者所在村庄和太和鐵礦一直矛盾重重,因為搬遷補償,雙方早有數次摩擦。同樣的情形,也發生在其他兩起事件中。農民被碾死的慘劇,只是以最極端的形式,暴露了幾處地方政府的失責。如果地方政府能按法律履行職責,捍衛農民的合法權益,雙方的沖突不會久久無解,最后以暴力征服收場。
對地方政府而言,面對類似事件,需要警惕兩個傾向。一是出於維穩的考慮,急於“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把本該違法企業承擔的責任“攬”過來,越過法律程序去“善后”,從而導致更多的矛盾﹔二是出於地方招商或GDP的考慮,偏袒開發商、相關企業,依照利益而不是法律解決問題,從而損害民眾利益。
前幾年,城市發生的種種暴力拆遷事件,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新拆遷條例出台之后,城市的暴力拆遷事件大為減少。現在接連出現的碾死農民的悲劇,則是聲聲加急的警鐘——“暴力拆遷”有向農村發展的跡象,對於農村的集體土地,有必要盡快出台相應的法律法規,讓農民捍衛自己權利時,有法可循。
同時,面對屢屢出現的惡劣事件,希望各地政府真正做到敬畏生命、以人為本,對於履職不力的官員,上級部門及時介入調查,嚴肅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