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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鬆苗:別讓碾軋“意外”踐踏了生命尊嚴

2013年04月03日08:30    來源:人民日報        字號:
摘要:兩起“碾軋”的導火線,都與土地有關,與農民維權有關,肇事司機又都受雇於施工、執行企業。這樣的個公眾對碾軋事件的關注,不僅在於事件本身的殘酷,對死者的同情,更重要的,還包括對土地征用合法性、相關賠償合理性的質疑。體悲劇,便很難讓公眾簡單地歸結為司機的“意外”。

  生命權是最高的人權,是最基本的公平正義,也是法律保護的基准線

  “一起發生在河南中牟,另一起發生在湖北巴東,一個因不滿土地被佔用,另一個不滿財產補償,一人死於鏟車之下,另一人則被水泥罐車碾軋致死。相隔僅3天,接連發生的這兩起事件讓人觸目驚心。”央視《新聞1+1》4月1日播出的《制止農田裡的“強拆”》,再次讓我們直面這兩起悲劇背后的沉重話題,並思考碾軋事件中的生命尊嚴和社會正義。

  據報道,巴東肇事司機譚某因涉嫌故意殺人已被縣公安機關刑事拘留。而中牟碾軋事件中,此前有報道稱死者家屬與肇事方弘億公司達成了和解協議,2日,肇事司機王某被批捕,當地公安機關展開進一步深入調查,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相關報道見今日8版)。事件性質如何界定,生命能否得到尊重,期待相關部門能夠給出一個公正客觀的處理結果。

  然而,兩起“碾軋”的導火線,都與土地有關,與農民維權有關,肇事司機又都受雇於施工、執行企業。這樣的個體悲劇,便很難讓公眾簡單地歸結為司機的“意外”。在証據與事實尚未全面公布之前,公眾難免揣測:一輛速度並不快的鏟車,開到了死者的承包地上,在爭執與糾纏中發生了血腥慘劇,司機有沒有受到指使?中牟宋合義事件發生20多小時之后,先是中牟縣認証微博發布稱“意外事故”,后涉事企業負責人強調死者酗酒,如今警方又認定司機“涉嫌過失致人死亡”,以及死者家屬與涉事方弘億公司達成和解協議,讓人們更多了不少擔心:雖說核實事件細節需要時間,但官方“意外”的判斷是否給得太草率?是否有偏袒涉事企業之嫌?退一步說,就算真的純屬“意外”,三天兩起的“意外”,以及此前也曾在其他地方發生過的維權農民死在自家土地上的流血事件,其間的原因難道不值得深思追究?

  事實上,公眾對碾軋事件的關注,不僅在於事件本身的殘酷,對死者的同情,更重要的,還包括對土地征用合法性、相關賠償合理性的質疑。事件背后有無利益驅動?涉事企業的責任在哪裡?民事賠償可以存而不論,但行政層面,我們應當追問:征地是否具有合法手續?在基本農田建設酒店等永久建筑是否合法?如果存在問題,那麼當初又是誰來審批,如今又該誰來擔責?這樣的征地背后是否潛藏有其他瀆職腐敗?查清這些問題,讓責任鏈上的每一個人都承擔起相應的法律責任,遠比強調死者體內的酒精含量重要得多,也更有助於杜絕此類碾軋悲劇——在法律上,農民在自家土地上醉酒沒有任何過錯,與加害行為之間也沒有多少邏輯關聯,不能成為克減犯罪責任的理由。

  “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首要的就是在個案當中,盡最大努力保護公民的生命權不受侵犯。因為生命權是最高的人權,是最基本的公平正義,也是法律保護的基准線。當前在新型城鎮化建設過程中,必須堅持法治思維與底線思維相統一,准確預判法治風險,敬畏生命、以人為本、高度重視保護失地農民利益,切實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來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這是法治精神的必然要求,也是改革發展的基本共識。(王鬆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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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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