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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29日08:15|來源:新京報|字號:
摘要:近期媒體的密集曝光,讓“氣功大師”王林歸於聚光燈下。針對質疑,王林表示:自己的氣功真假都不犯法,不要再考究。而就網上“王林被控制”的傳言,江西官方回應,江西省市縣三級公安機關還沒有介入,“沒有什麼証據或理由去控制他”。 |
王林憑借“氣功”搭建起“金錢王國”,貓膩眾多,必須嚴查。
近期媒體的密集曝光,讓“氣功大師”王林歸於聚光燈下。針對質疑,王林表示:自己的氣功真假都不犯法,不要再考究。而就網上“王林被控制”的傳言,江西官方回應,江西省市縣三級公安機關還沒有介入,“沒有什麼証據或理由去控制他”。
在專業科普、公眾圍剿下,王林似乎漸顯心虛:從起初宣揚“氣功治病”,到后來坦承是“民間雜耍”,再到而今表態“氣功真假都不犯法”……氣勢漸弱。一句“不犯法”,儼然支撐了他僅存的底氣。
可他果真沒有犯法嗎?不然。王林立身之本是“氣功”,可他卻據此搭建起“金錢王國”,成為江西萍鄉首富。這二者間的蹊蹺關聯,難免引發曖昧想象,關於他的收入來源正當性,關於他有無偷漏稅等。
就當下看,王林或涉嫌數宗罪:一是非法行醫罪。王林自稱“治好的病人有5萬”,沒有醫生職業資格,卻以“神功”為人治病。二是詐騙。王林靠治病、收徒等途徑斂財,涉嫌坑蒙拐騙。三是介紹賄賂罪。王林充當官商間的掮客,早有明証:比如他引薦商人鄒勇給劉志軍,事后收取“好處費”,包括至少50萬現金和一套北京住房,而這,本就游走於法律暗區。
除此之外,王林還被曝在自然保護區蓋別墅,他是怎樣獲批的,至今存疑。他自稱放高利貸,除利息外,還設了保管費、罰款費,而我國法律中,對“利滾利”的復利借貸不予保護。
王林的“氣功”可能實為魔術,本身或不違法,可借其詐騙,進行鑽營表演、利益投機,卻觸犯了法律。
在此情境下,警方、司法部門當涉入調查。王林或是個反腐切口,順著這根“藤”,很可能摸出貪腐之瓜來。
遺憾的是,江西公安機關尚未介入。說沒証據,只是偽命題:王林涉嫌的詐騙事實其實不難查尋,怕就怕,基於王林的權勢輻射力、“借錢給當地財政”等利益關聯,有關部門沒有“刮骨去疾”的勇氣。
王林是“大師”利益鏈上的重要一環,隻有從其著手嚴查,依法懲治,才能消除“大師”們逍遙的土壤,也讓腐敗少些遁形之地。
□佘宗明(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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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宋勝男、牛寧)
氣功不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