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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05日10:19|來源:南方都市報|字號:
| 摘要:王林憑什麼本事,獲取如此巨額財富的呢?他自己也說空盆變蛇僅為小雜耍而已,“氣功大師”的功能也被記者張寒等人戳穿。所以,王林的財富恐怕不是“老老實實”掙來的。“王林大師”的錢是怎樣賺到的,這正是問責王林的基本路徑。 |
近些日子,所謂氣功大師王林的神秘面紗被層層剝開,或許是擔心真相的到來,王林干脆三十六計走為上,溜到了香港。在香港,王林接受《紐約時報》採訪時說:“自己的錢都是老老實實掙的,從來沒有拿那些向自己尋求幫助的官員或病人的錢”。王林還稱,他與官員的交往是清白的,其與前鐵道部部長劉志軍見面是為了探討朋友的生意。王林最后表示,“自己現在跟斯諾登差不多。”這最后一說實在可笑。不過,王林把自己這麼一比,倒是很有意味。
作為“萍鄉首富”,王林建立了自己金燦燦的“王府”豪宅,並擁有數輛悍馬和勞斯萊斯等豪車,動輒數千萬的官司亦凸顯其雄厚的經濟實力。在當地的自然保護區裡,王林還能建起自己的別墅而無人過問。王林憑什麼本事,獲取如此巨額財富的呢?他自己也說空盆變蛇僅為小雜耍而已,“氣功大師”的功能也被記者張寒等人戳穿。所以,王林的財富恐怕不是“老老實實”掙來的。“王林大師”的錢是怎樣賺到的,這正是問責王林的基本路徑。
據媒體報道,有人說王林的錢是為人治病賺到的,他自己就說為5萬人治過病﹔有人說他的錢是收徒賺到的,僅弟子鄒勇一人就奉上“拜師費”750萬﹔有人說他的錢是放貸賺的,有資料顯示他曾經放貨一個億,多時一天有300萬利息﹔有人說他的錢是做“掮客”賺到的,他為別人弄個鐵道貨場就賺得1740萬的禮金﹔還有人說他的錢是做項目賺的,他自己就說過“想搞什麼項目都搞得來”。如果這些報道屬實,王林的法律責任就值得一說。
先說王林為人治病。江西省衛生廳証實,已接到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要求調查“氣功大師”王林一事的通知,並已就王林是否涉嫌非法行醫著手調查。我國《刑法》第336條規定,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罰更重。如果事實証明,王林利用“氣功”等為他人治病,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應該承擔非法行醫罪的刑事責任。為人看病還可能涉嫌詐騙罪。耍蛇無罪,氣功也無罪,但用耍蛇、氣功等來虛構“特異功能”,並以此佔有他人錢財,這就涉嫌詐騙犯罪。比如,王林允諾給病人治療癌症,並收取數額較大甚至巨大的財物,結果,其治療技術是虛構的,根本治不了癌症等疾病,那這就涉嫌詐騙罪。當然,詐騙罪往往需要有受害人出來指証,否則,公安機關無法立案偵查。目前尚無這方面的報道。
再看王林充當官場掮客的情況。如果僅僅是利用自己的人脈,在各類官員之間進行相互介紹而已,這是一種社交活動,法律管不著。但如果利用此類“媒介”收取錢財,那就是謀取非法利益﹔如果是替商人向官員,或者替低級官員向高級別官員奉送錢財,那就可能涉嫌行賄或者介紹賄賂犯罪了。王林自稱和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是好朋友,他曾引薦本地企業家鄒某去找劉申請下了一個貨場——— 贛西電煤集團。王林還稱,曾幫宜豐一黃姓企業家買地,領導批准后,他幫企業家送了領導50斤黃金。果真如此,王林等人的行為足以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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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宋勝男、牛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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