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評論時政台灣華人國際財經娛樂文史圖片社區視頻專題陝西江西內蒙古山東吉林移民書畫商城環保縣域創投招商華商創新滾動

海外網>>評論

潘家順:“3·15”消費維權要靠法律保駕護航

2013年08月28日09:44|來源:光明日報|字號:

摘要:《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修正案(草案)》的二次修訂提高了消費欺詐的懲罰性賠償力度,為消費維權提供更有力的法律支撐。

    8月26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四次會議對備受矚目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修正案(草案)》進行了第二次審議。與今年4月首次審議的初稿相比,二審的消法修正案草案亮點頗多,比如完善了消費者退貨的“后悔權”制度,提高了消費欺詐的懲罰性賠償力度,強化了虛假廣告發布者和代言人的責任,明確要求各級政府對消協履職予以必要的支持。

  自1993年頒布實施以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在維護消費者權益方面,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過去的20年間,中國市場經濟和消費領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電子商務和網絡購物的流行也帶來了不少新問題,消法修訂勢在必行。修訂消法,目的就是為消費維權提供更有力的法律支撐。

  最近幾年,由於現行消法存在監管“真空”,公眾的消費維權訴求很大程度上寄托於每年的“3·15”晚會。這檔以打假揭黑為主題的晚會,每次都會集中曝光一批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負面典型。但是,公眾對“3·15”晚會維權行動的期待,反証著平日消費維權難的尷尬。要解決這種困境,僅靠“3·15”晚會的個案式打擊顯然不夠,唯有進一步完善消法,才能承載億萬消費者的維權訴求。

  與時俱進地修訂消法,有助於有效應對消費維權的新問題。比如,針對近些年新出現的網絡購物維權問題,消法修正案草案引入有條件退貨的“后悔權”制度,就是立法緊跟時代形勢的一種探索。這項為消費者“擴權”的新舉措,有助於改變消費者維權的弱勢地位,提升消費者在網絡消費維權中的博弈能力。

  加大消法的懲治力度,有助於進一步規范消費市場。消費欺詐行為遭公眾詬病已久,現行消法“雙倍賠償”規定的震懾力顯然不夠,消法修正案草案因此提高了懲罰性賠償的力度。同時,針對近些年層出不窮的虛假廣告問題,消法修正案草案不僅強化了虛假廣告制作者、發布者的責任,還明確了廣告代言人的連帶責任。這些“強責”新規定,將增加不良商家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成本。

  此外,修訂和完善消法,也有助於進一步加強社會誠信建設。無論是違法經營、制假售假,還是虛假宣傳,都與經營者誠信缺失有關,這種缺失會進一步損傷社會誠信。消法修正案草案對這些亂象進行整頓,不僅能提升社會誠信水平,還能防止個別不良商家“劣幣驅逐良幣”,為經營者和消費者創設良好環境。

  消費侵權的本質是一種違法行為,要想整治消費侵權亂象,“3·15”晚會這樣的媒體監督不可或缺,但最根本的還是要在法制框架內進行維權。隻有通過“擴權”與“強責”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進行修訂,並完善消費者權益保障機制,才能讓廣大消費者更好地維權,也才能倒逼各行各業為消費者提供更優質的服務。

(責編:浩軒、牛寧)

分享到:

消費,雷陣雨,中雨,釣魚島,8月,中央氣象台

時政國際評論台灣華人文史財經

最新熱點>

嫖客稱得知賣淫女未成年倍感痛心 助其脫困

揭秘:戴笠死后女秘書為何被秘密處決?

熱圖>

視頻>

論壇熱帖>

猜你喜歡>

桂林一學校附近發生爆炸 已致1死20多人傷

滬自貿區或試水人民幣自由兌換 專家:需謹慎

評論|時政|台灣|華人|國際|財經|娛樂|文史|圖片|社區|視頻|專題|滾動

陝西|江西|內蒙古|山東|吉林|移民|書畫|商城|環保|縣域|創投|招商|華商|創新

網站地圖 | 關於海外網 | 廣告服務 | 海外網招聘 | 聯系我們 | 法律顧問: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
海外網版權所有 ,未經書面授權禁止使用
京ICP備12041252號
投稿郵箱:tougao@haiwainet.cn
Copyright © 2011-2013 by http://www.haiwai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