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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14日07:08|來源:海外網|字號:
摘要:一些司機打著“停運”、“加氣”、“交班”的牌子,挑肥揀瘦,公然對自己覺得不劃算的客人提出拒載。 |
10月14日是“世界標准日”,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准委13日正式批准發布35項國家標准,其中最新修訂的《出租車運營服務規范》規定,乘客上車前,司機不得有詢問乘客目的地等挑客行為,未經乘客同意不得招攬他人同乘,不得在途中甩客或無故終止出租車運營服務。
近年來,全國各地出租車上演“空車計”的現象屢見不鮮,相信很多人都對出租司機大玩“挑客”的行為深有體會。一些司機打著“停運”、“加氣”、“交班”的牌子,挑肥揀瘦,公然對自己覺得不劃算的客人提出拒載。雖然各地政府針對行業現象出台相應法規加以約束,但遺憾的是,乘客就好比是貨架上的商品,出租車司機對其“先評估性價比再上路”的現象頻仍,且長久以來難以根治。
如今,國家正式出台了《出租車運營服務規范》。該《規范》無疑緩解了全國范圍內“各自為政”的尷尬境地,實行統一的標准為緩解大城市的打車難提供了制度保障。
然而,細想之下不難發現,此種缺少“行責統一衡量”的規定真的能改變出租車司機多年來大玩“挑客”的陋習嗎?
筆者曾多次在市區打車時與司機聊到“挑客”、“拒載”問題。對此,大部分的哥也很無奈。他們表示,在出租公司龐大管理費的高壓下,他們隻能靠拉遠客、避高峰路段等手段,保障自己的收入。由此可見,出租行業的分層管理和“盤剝”才是司機“挑客”的根本原因。面對切身的經濟利益,怎能指望一條“禁問目的地”的規定就能一改積弊?
其實,針對“挑客”現象,某出租車公司負責人之前就曾坦言,不少經驗豐富的駕駛員都有自己的一套“載客心得”,目的地的詢問在車上還是車下並無太大影響。的確,即使司機在乘客上車后再詢問目的地,他依然有諸多理由可以讓你中途“下車”。筆者因打車問題曾多次向有關部門進行投訴,然而,對方“積極受理,稍后答復”的“空頭支票”著實令人心涼。
要想讓新規發揮實效,一要從源頭出發,規范出租車行業錯綜復雜的“管理費”,二則應推行“行責統一衡量”的監控機制,對違反《出租車運營服務規范》的司機及時通報、處罰,讓《規范》真正成為該行業切實有效的“緊箍咒”。
(張顏寧,海外網特約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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