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收藏首页|简体|繁體
首页评论时政台湾华人国际财经娱乐文史图片社区视频专题创投吉林南粤商城创新中原招商县域环保创投成渝移民书画IP电视华商滚动
海外网>>评论

环球时报年会之六:互联网2.0时代中国与全球治理【4】

2012年12月31日13:11    来源:环球时报        字号:
摘要:互联网2.0时代的中国,是二元的、分裂的。中国主流媒体一片大好,而在互联网上,话语体系、议题设置、热点都不一样。这反映了当今的一个现实。现在很多情况下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发生碰撞,传统社会与网络社会发生磨合。

  吴法天:美国关于互联网方面的立法有130多部,内容管制方面的也不少,比如在“9·11”之后,有《国土安全法》、《爱国者法案》,都涉及互联网内容的审查。有多大的自由就意味着多大的责任,不要以为自由是不受限制的。在这方面,我们国家的法律还相对滞后,比如民法通则、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互联网管理条例,都跟不上网络的快速发展,微博上的造谣、人身攻击和威胁性言论也没有相应的追责机制。在互联网的法治方面,我们可以多向其他国家学习,完善互联网的规则,相当于在信息高速公路上强调交规,对所有珍视自由的人是有保护的。

  何辉:当我们谈政治、治理、管制这些概念时,有时常把它们混淆起来。在国际政治领域“治理”有特殊含义,其基本特征是去政治化,它的实施建立在自组织基础之上,不用借助强制力和政府力量就可实现。对互联网进行法律管制,与互联网作为一种自组织的自我管理,这是两个方面,前者是政治的传统方式对互联网的介入,带有强制性;后者是治理,靠自律。其实依法管理和自我管理这两方面的力量存在着博弈。互联网中很多人不论遇到什么问题都认为政府负有责任,这无形中就存在着权力让渡。一方面希望政府负担责任、处理所有社会问题,另一方面又嫌政府管得太宽,这里面包含着矛盾。一个缺少自律的社会,会导致“大政府”的趋势,但很多人可能意识不到这一点。

  马勇: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其实应该讲,中国不应该有法外之地,所有一切都应在法律的轨道之中。但不能让所有的媒体都替政府说话。媒体应是多元的,本来社会就是多元的。治理互联网可以,但要一视同仁地治,让各个媒体的功能都充分发挥出来,才能为中国改革提供一个好的环境。否则,将互联网治死了,中国就没有希望。

  吴稼祥:互联网要治理,但治理的方法要得当,不要把互联网变成一个网络版的党报,要是这样,治理就失败了,就如同把驼背治直了,但人也死了。

  刘志勤:互联网是一个很好的平台,我们上不成访,可以上网。现在我们必须承认一点,政府在进步,在改变。治理网络,也是治理国家的一个重要内容。以前,我们始终认为“枪杆子里面出政权”,今天我们必须重视“互联网里面出政权”的可能性和重要性。我觉得通过与互联网这个“反对党”博弈和合作,党和政府会更成熟,这是完全有可能的。(2012年12月22日“环球时报年会2013:未来十年的中国和世界”在北京举行,夜话一“互联网2.0时代的中国与全球治理”由王文主持。)

分享到:

(责编:李文慧)

相关新闻 >

视频 >

  • 女毒贩让婴儿吸毒女毒贩让婴儿吸毒
  • 女生学校里遭群打女生学校里遭群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