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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22日06:53|来源:求是理论网|字号:
有权拒绝10遍以上的作业;课间休息的时间不被任何理由占用;遇到问题有向老师解释的权利……这些都是南京金陵汇文学校小学部《汇文儿童权利公约》中的内容,直面“拖堂”“罚写”等敏感话题。知道国家教育部要改《中小学生守则》了,学校的家长们建议,可以参考这份孩子们自己想出来的“儿童公约”。
在教育部即将修订《中小学生守则》的大环境下,南京汇文学校的这份《儿童权利公约》倍受网络关注。纵观这份“儿童公约”,简洁明快,通俗易懂,不像《中小学生守则》之中一些操作性不强的空话套话,直接告诉学生遇到什么情况应当怎么做,虽然,没有面面俱到,但至少让学生感到亲切。而更难能可贵的是在汇文学校《儿童权利公约》八条之中,出现了“有权拒绝10遍以上的作业;课间休息的时间不被任何理由占用;遇到问题有向老师解释的权利……”这些条款,更加彰显了儿童的权利,在倡导民主意识以及平等精神的当下社会,这样的“公约”对于培养现代公民更具有积极的意义。
长期以来,我们的教育者对于学生过多的是一种规范,无论是《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国家层面颁布的规定,还是校规、班规等学校层面制定行为准则,其立足点往往是一种对学生纪律的约束,是以管理者强势的姿态硬性要求学生应当怎样做,不准怎样做,而学校管理者往往也以此考核学生,作为学生思想品德状况评价的重要依据。这些赋予学生身上的规范犹如一个个紧箍咒,压得学生喘不过气来,以至于学生只能逆来顺受、唯唯喏喏,在学校管理者以及教师所允许的范围之内小心行事。更有甚者,一些学校为了管理的方便,无顾学生的心理、不顾学生的情感、无视学生的感受,出台一些霸气十足、盛气凌人的规定性条款,诸如,校内不能使用手机,发现者即被没收销毁;男女学生不能近距离交谈等等。这些条款,限定了学生的人身自由,令学生诚惶诚恐,敢怒不敢言。
教育是一种引导,是一种激励,是一种提升,学生人格的形成、素质的提高、精神的成长,不是仅靠外在的规范与要求所能实现,而是需要由学生自我的认知、反省、审视、发展所能成就。外在硬性的压制与要求,或许能让学生的行为趋向管理者理想的状态,但是,这种压制状态下的表现,只是一种短暂性外在式结果,并不具备长效性,一旦脱离管理者的视线,失去外在的压制、约束,那么,学生的行为表现不仅不会形成惯性,反而因为长期压抑而产生严重的逆反心理,从而,使自己的不良行为变本加厉,这也将是学校教育的重大失识。
南京汇文学校的《儿童权利公约》,变硬性要求为赋予权利,这本身就是管理思维方式的变革与突破。由管理者硬性的规范转化为学生自发性的约束,“权利公约”突出的是学生的“权利”以及儿童自我的约束,而从条款上看,管理者,将学生视之为学校的主人,赋予其与教师平等的地位,“公约”不仅是学生自我约束,同时也是对教师不良教育行为的约束。在儿童权利受到损害时,学生有权拿起“公约”捍卫自我的权利。这样的公约显然是对学生思想的一种解放,也从另一层面体现管理者博大的胸怀以及足够的包容力。
让儿童成为儿童,让儿童充分享受其应有的权利。这是理性教育工作者必须正视的教育理念,南京汇文学校的《儿童权利公约》将儿童的权利还给了儿童,而这也恰恰是我们一些学校所缺少的,是需要弥补与改进的。但愿,这样的“儿童公约”对于每一所现代学校都不再是陌生。
(作者单位: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责编: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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