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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07日13:35|来源:海外网|字号:
1630年,当约翰·温思罗普(John Winthrop)乘船前往新大陆时,他告诉船友们说,北美应该是一个山巅之城,应当成为一个为世界其他地方树立榜样和示范的纯粹的基督徒社会。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作为领袖的应教育所有的清教徒。同英国其他殖民地的移民相比,这些来到美国的清教徒,或是来自牛津大学,或是来自剑桥大学。因此他们的素质普遍高于当时欧洲的整体水平。正是因为他们当中有不少是剑桥校友(Cambridge),他们到达殖民地几年后就创办了哈佛大学,而将大学所在地也命名为“剑桥”。
当时的教育,其主要目的还是为了信仰。为了使清教徒变得圣洁,就要鼓励他们多阅读圣经。不少清教徒相信“神圣的圣经包含了一切必要的救赎”。虽然通过阅读圣经并不一定能给人带来物质上的成就;但作为一个好的清教徒,就必须为自己寻找圣经真理。
正是这些原因,北美新大陆地区清教徒注重教育,明显不同于英国的其它殖民地区,包括澳大利亚、南非等。这些美国的创立者们建立了追求基督徒生活模式的北美社会,引发强烈的文化教育动机。说到美国著名的“常春藤大学”(Ivy League)盟校,除了康奈尔大学(Cornell Univ.)以外,其他的7所全部都是建立在神学院的基础之上。
不过说到清教徒,他们并不是一种宗教或是派别;而更是一种态度、倾向、价值观。在当时的基督徒中,清教徒也许可以算作最为虔敬、生活方式也最为圣洁的新教徒(Protestant)。他们认为“人人皆祭司,人人有召唤”。认为每个个人都可以直接与上帝交流,因而反对神职人员的特殊地位以及传统教会的形式。他们更倾向于简单、实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信仰生活。
很多人也许不知道,正是在这些清教徒当中,社会才真正出现“职业”这个说法。“职业”一词的原文是"vocation",包含有“呼唤、呼召”(calling)的意思。意思是说,上帝呼召他的选民,去从事某个活动或职业。这个词无疑含有信仰成分:职业即是天职,是上帝安排的任务,这是职业的最初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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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宋胜男)
船友,精神信仰,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