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判死刑、死缓到底如何界定?

2016-04-19 10:04:17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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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裴显鼎特别指出,死缓是附条件的不执行死刑,即在二年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依据刑法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

  贪官的赃款赃物怎么追缴?

  ——追赃一追到底、永不清零,防止“因罪致富”

  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那么,贪官赃款赃物如何追缴,迟迟未能追缴上来怎么办?

  为有效剥夺贪污贿赂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尽可能挽回经济损失,这份新发布的司法解释强调,贪污贿赂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尚未追缴到案或者尚未足额退赔的违法所得,应当继续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裴显鼎说,追缴赃款赃物不设时限,一追到底、永不清零,随时发现将随时追缴。

  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万春表示,对藏匿、转移赃款赃物的,要坚持一追到底的原则,避免出现以刑罚执行替代经济惩处的现象,防止“因罪致富”等不正常情况的出现。

责编:宋胜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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