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評論時政台灣香港華人國際財經娛樂文史圖片社區視頻專題新加坡雲南吉林紅色記憶南粵魯東商城創新中原招商縣域環保創投成渝移民書畫贛鄱IP電視華商紙媒滾動
2014-06-12 09:15:51|來源:海外網|字號:
玉林狗肉店被迫遮掩“狗”字
海外網6月12日電 據觀察者網綜合,夏至臨近,網絡上關於廣西玉林“夏至荔枝狗肉節”的爭論又開始沸騰,有網友指責吃“伴侶寵物”太血腥,還有明星在社交網絡上呼吁抵制吃狗肉、取消“狗肉節”。迫於壓力,廣西玉林市政府6日澄清,吃狗肉是民間習俗,不存在所謂的“夏至荔枝狗肉節”。昨日(6月10日),據觀察者網報道,玉林市區絕大部分的食狗餐館,都被迫將所有帶“狗”字的店名和菜單或掩蓋或鏟除,以減少負面影響。
此舉激怒了廣大支持食用狗肉的網友:“又沒違法,為什麼要顯得是在偷偷摸摸吃狗肉?”有玉林市民甚至感慨自己活得“連狗都不如”。
除了中國大陸,世界各國對吃狗肉又持何種態度呢?由於歷史、文化和法律差異,不同國家對吃狗肉有截然不同的態度。在一些國家和地區,人們有吃狗肉的習慣。一些特定種類的狗在農場被養大后專供屠殺食用。狗肉被視為肉食的一種,或用作食補。而在多數西方國家,吃狗肉則被普遍視為禁忌。
首先是香港。由於受英國影響,香港民間普遍抵制食用狗肉,並促使當局立法禁止食用與販賣狗肉,香港警方自1950年已開始取締買賣狗肉活動,吃狗肉可以, 但不能在本地屠宰。
在台灣,狗肉俗稱為“香肉”。進食狗肉在古代較為被容許。在動物保護法部份法律條文修正案通過后,食用狗肉於台灣轉為非法化、地下化,惟至今。
2001年,台灣當局受動物福利團體的逼壓,又為討好西方國家,禁止殺狗或出售狗肉,也就是將出售香肉視為犯法行為。2007年,又通過了另一項法律以增加售賣或食用狗肉的罰款。然而,動物保護人士紛紛指責台灣當局不起訴繼續屠殺和服務於狗肉餐館的人。雖然屠宰犬隻和販賣屠體於台灣是非法的,但食用狗肉仍無重罰。
![]() |
吃狗肉,狗肉湯,狗肉火鍋
評論|時政|台灣|香港|華人|國際|財經|娛樂|文史|圖片|社區|視頻|專題|滾動
新加坡|雲南|吉林|紅色|南粵|魯東|商城|創新|中原|招商|縣域|環保|創投|成渝|移民|書畫|贛鄱|IP電視|華商|紙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