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17 09:05:00|來源:海外網|字號:
9月18日上午7時,蘇格蘭獨立公投將正式舉行,400萬登記的投票者將決定蘇格蘭是否脫離英國而重新成為一個獨立國家。根據9月14日的最新民調,蘇格蘭反對獨立的人數佔51%,以微弱優勢領先49%主張獨立的人數。考慮到近兩年主張蘇格蘭獨立的人數持續增加這個基本事實,即使這次獨立公投失敗,蘇格蘭獨立運動都不太可能偃旗息鼓。由此觀之,英倫三島將來要維持一個統一的國家是很困難的。
一些中國學者和媒體人在觀察外部世界時習慣於把自身的需要投射出。今年3月克裡米亞公投在中國引得反響也跟這次蘇格蘭獨立公投引起的反響差不多。不同的只是一些意識形態專家斷言蘇格蘭獨立公投是人權和自由的勝利,而克裡米亞公投則是人權和自由的失敗。中國社會對世界各地的獨立公投是如此的敏感,以至於忘記了一個最基本的道理,世界上出現的任何獨立運動都應當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從本質上看,每一個地方的獨立運動都有自身的特殊性,決不能把所有的獨立運動一概而論。中國社會既不應當談獨立而變色,也不應當把獨立當作普世價值來宣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是理解各界各地獨立運動的一個基本原則。
一 蘇格蘭獨立公投具有法律和歷史合法性
英國是一個單一制國家,國會擁有國家主權(Parliamentary Sovereignty),也就是說威斯敏斯特的議會對英倫三島及北愛爾蘭擁有主權。蘇格蘭作為聯合王國的一個部分,原來並不具有舉行獨立公投的權力。從1706年英格蘭和蘇格蘭簽訂《合並條約》 (Treaty of Union)到上個世紀末的近三百年歷史中,蘇格蘭並不擁有從英國分離出去的權力。但是,最近十幾年,英國的國家權力構架和法律發生了重大變化。其中有兩個步驟是關鍵性的。
第一個步驟是英國國會通過的《1998年蘇格蘭法令》(Scotland Act 1998)。根據這個法令,蘇格蘭獲得了很大的自治權,有了自己的行政院和議會。
第二個步驟最為關鍵。2012年10月15日,英國首相卡梅倫與蘇格蘭獨立公投蘇格蘭首席大臣亞歷克斯·薩爾蒙德於簽署了《愛丁堡協議》。在這份協議中,英國政府把蘇格蘭是否選擇獨立的權力轉移給了蘇格蘭,蘇格蘭居民在2014年秋可以用公投的方式來決定是否留在英國。
所以,從英國的國家結構來看,現在的蘇格蘭已經擁有是否脫離英國的決定權,而英國政府在法律上已經不再有拒絕蘇格蘭獨立公投的權力。從這個意義上說,蘇格蘭在9月18日舉行的獨立公投擁有法律上的合法性,如果這次獨立公投通不過,還有可能舉行第二次或第三次。
但是,我們也清楚地看到,蘇格蘭獨立公投的權力事實上是英國政府放棄給蘇格蘭。那麼,唐寧街和威斯敏斯特的的政治家們為什麼要把蘇格蘭是否留在英國的決定權交給蘇格蘭呢?民族自決理論在這個問題上並不具有解釋力,因為蘇格蘭並非被英格蘭強迫統治。其實,這個問題已經超出了法律的范圍,必須要在歷史中去尋找答案,因為法律上的合法性歸根到底還是植根於歷史合法性的基礎之上。中國人把歷史視為宗教確有相當道理。現在一些人講到領土的歸屬或主權時,常常隻強調現實力量的強大與否,而認為談歷史合法性沒有意義,這種觀點是片面的。離開了歷史傳承,當今世界絕大多數國家的政治構架和領土疆域都不可能維系。
公投 獨立運動 歷史合法性 聯邦成員 198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