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07 08:58:00|來源:海外網|字號:
《新京報》6日刊登法律工作者徐明軒文章。徐明軒在文中指出,公安機關及時澄清這個誤解,對於家長及時報案、警方及時搜救十分必要。之前就有媒體報道稱,銀川一位母親在6歲女兒走失后,等了24小時才去報警,因為她聽說所有的失蹤案件,都需要等超過24小時。可見,這種以訛傳訛的危害著實不小。
文章又稱,實事求是地說,板子也不能全打在電影編劇“造謠”上,因為“失蹤24小時才能立案”是很多基層公安機關長期以來執行的“規則”。即便是2009年、2011年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檢等部門三令五申:兒童、少女失蹤必須立即立案之后,全國各地也沒有100%做到。比如,2011年,在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安機關的“深化‘打拐’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上,仍提到“我區打拐工作中仍然存在有些地方對疑似拐賣案件立案不及時”的問題。
徐明軒稱,本著對公共言論負責的態度,也有必要指出:不能因為近幾年公安機關執行了“兒童失蹤立即立案”制度,就否認前些年“24小時才能立案”所積累下來的大量兒童失蹤的存量問題。電影《親愛的》中張譯飾演的失蹤兒童家長,其原型人物名叫孫海洋,他已經苦苦尋子七年。2007年時他的孩子被拐走,雖然監控錄像顯示,是一名中年男子以一輛玩具車哄走了孩子,但因為當時“24小時才能立案”的規定,警方未能及時出動,喪失了尋找孩子的最佳時機。
可以想見當時的“24小時才能立案”的機制,對於受害家庭造成的心理沖擊,這些兒童遭拐賣的個案,經過口耳相傳,極易在民眾中形成“集體性的創傷記憶”。
的確,這些年在“微博打拐”等事件之后,全社會對於打擊拐賣兒童犯罪的共識空前提升,公安機關也強化了“立即立案”機制,甚至還提出“兒童失蹤案按命案偵破”的要求。但電影《親愛的》中反映的多年以來積累下來的兒童被拐賣的存量問題,不會因此一筆勾銷,還是需要公安機關拿出更大的誠意和決心。這是輿論在澄清電影中“24小時才能立案”的“誤解”時,不能遺忘、回避的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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