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6月07日13:22来源:海外网字号:
摘要:大火第三天,吉林省、长春市两级领导的致歉和检讨,体现了党委、政府对待这场惊天大火所应有的愧疚态度,难能可贵。 |
吉林大火被认定为严重责任事故。6月6日,吉林大火第三天,国务院调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在长春召开,吉林省省长巴音朝鲁表示自责和道歉,表示要深刻反思。长春市市长姜治莹做出检讨,表示不会文过饰非、回避问题,要处理好善后,配合调查组工作。
造成已知120人遇难、77人受伤的吉林德惠禽业特大火灾事故,在救人这个第一任务之后,面临的将是如何按中央领导要求追究责任。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杨栋梁表示,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给遇难者家属真诚、负责的交代,调查结果要经得起历史、时间、实践和人民群众的检验。
大火第三天,吉林省、长春市两级领导的致歉和检讨,体现了党委、政府对待这场惊天大火所应有的愧疚态度,难能可贵。但遗憾的是,这个愧疚的态度,表在了国管院调查组赴吉召开的第一次会议上,而不是表在此前当地召开的三次新闻发布会上,给人感觉这个愧疚的态度,多少有着自上而下的压力感。
面对突如而至的大火,面对一百多条突然消逝的生命,太多的人、太多的职能部门,应该在这起重大责任事故中,感受到心灵的愧疚。这是对生命最为朴素的敬畏,是每个与之相关的责任人,应有的职务担当,也是人性应有的底线。如果这些道歉与检讨,能够面对的是死难者和他们的亲人,面对的是媒体,是社会,或许人们会在这样的态度中,感受到更多的诚恳与担当。
再严再重的追责,已经无法追回那些逝去的生命,无法追回这场大火带给这些家庭的不幸与灾难。究责重处,是为了给职务行为敲响生命的警钟,让更多的生命不再因为官员的麻木不仁而悲剧重演。但追责,不是一级传给一级的击鼓传花。
凡是责任事故的灾难,都是可以避免的灾难。在吉林这场大火的背后,有着利益高于人命的贪婪、利益链中的相关方对于生命的漠视,也有着政府监管的缺失、职能部门的玩忽职守。生命的敬畏,如果不能成为职务的担当与压力,灾难之后压力再大,都只能停留在对权力的敬畏和守护。
从四分钟的新闻发布会,到省市两级领导的致歉和检讨,我们看到了当地领导对于社会、对于上级部门不同的态度反差,也看到了职务担当者随着时间推移的态度进步与变化。一个经得起历史检验的追责,不仅表现在对遇难者家属如何表达真诚负责的态度上,还应表现在对这样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所传递的社会责任感上。如何追责,不仅要上级满意、遇难者家属满意,还需要让整个社会感到满意。
每一个被击鼓传花在手的官员,都应该像捧着沉甸甸的一百多条生命在手一样,告诉整个社会,我应该如何担当职务的愧疚。只有经得起社会的检验,才有可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吉林大火追责,必须给社会提供一个法治的样板。
(注:本文转载自“刘雪松-凤凰博客”,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