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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斌:斩断官员性腐败须用法律利剑

2013年06月21日08:31来源:海外网字号:

摘要:即便性腐败有道德规约和党纪规定,考虑到问题之深、危害之重,而且同样获益于公权之便,再把法律利剑砍向作风淫逸的公职人员,一点都不为过。

重庆不雅视频案让“性贿赂”成为公众议题。包养情妇、猥亵下属、写性爱日记、迷信采处升官……近段时间以来曝光的问题官员,性癖好五花八门,一个接一个地被揪出来,却从不见闻者足戒,刨根问底,惩处无力是个关键原因。

万恶淫为首,古代实行礼法并治,违反礼义道德,难逃刑罚制裁。新中国成立后,废除了通奸罪等道德性刑罚,只有重婚罪、强奸罪等极少数道德罪被保留下来。现代文明视野下,公权力不便干涉感情之类的私人领域,对感情问题不进行法律处罚,也体现出社会文明进步。然而,对于手握公权的官员来说,包养情妇似乎不仅仅是“感情问题”那么简单。

落马官员十贪九色,或因情妇反目,或因不雅资料泄露被查,最终却只是因贪入罪。长期以来,对性腐败的处罚重视不够,往往只是将其作为一种生活作风问题,按违反社会主义道德来进行党纪处分。无论是刘志军的“玩弄女性”,还是王立军的“同多名女性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抑或刘铁男的包养情妇、收藏情色片,都只是党纪处分的依据,并不会适用刑事处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情节再重,也不过是“双开”,难以产生刑事处罚杀一儆百的效果。

恶劣影响与所受处罚不成正比,必然反向助长不正之风。沉迷女色,醉生梦死,只要不踩法律红线,不贪腐渎职,就算受到党纪处分又怕啥,作恶再多最后依然可以是个自由身。对于利用公权之便来满足自己欲望的好色淫官来说,性腐败所产生的道德内疚感,不过是隔靴搔痒、短暂易逝。

尤其是,当下社会婚姻观、爱情观渐趋混浊,一些违背人伦道德的淫乱行为屡见不鲜,潜规则性交易大行其道,小三二奶满地横行。官场性腐败不但为民间茶余饭后的娱乐爆料增加了谈资,还会进一步淡漠社会良知,拉低道德底线。久而久之,养成了有权欲无边的官场戾气,对政府和官员的公信力产生严重破坏。用严刑峻法重整官风、重树官德,显得尤为重要。即便性腐败有道德规约和党纪规定,考虑到问题之深、危害之重,而且同样获益于公权之便,再把法律利剑砍向作风淫逸的公职人员,一点都不为过。

设计好党纪党规与国家法律之间互联互通的关系,搭建好约束公职人员谨守道德的法律框架,既是引领社会风气、加强法治建设的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践行群众路线、强化作风建设的需要。没有法律来背书,没有刑责来兜底,如何彻底斩断公职人员借公家权力维系的淫念欲根?又如何保证群众路线不被歪曲、作风建设不会走样?

(李斌,海外网特约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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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邹雅婷、牛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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