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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声:人权事业需要“接地气”

2013年06月24日08:14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字号:

摘要:20年后的今天,重新翻开《宣言》,不难发现,20年前拟定的纲领性原则,对解决当前国际人权领域存在的各种问题仍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世界各国都应切实秉承对话与合作精神,努力探索和开辟一条相互尊重、相互促进、合作共赢的国际人权发展道路

6月25日是《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以下简称《宣言》)通过20周年纪念日。《宣言》诞生在上世纪90年代初那个变革与转折的年代:冷战的阴霾刚刚散去,世界开始向多极化方向发展,和平与发展逐渐成为时代的主题。《宣言》为后冷战时期的国际人权事业提出了一系列影响深远的纲领性原则:在承认人权具有普遍性的同时,强调保护人权也要考虑到各国和各地区特点;重申各类人权相互联系、不可分割,必须以公正、平等的态度同等重视各类人权;重申发展权是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是基本人权的组成部分;强调促进和保护人权必须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以及国际法准则。

这些原则承载了冷战后世界各国、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在人权领域消除对抗、加强合作的期盼,反映了时代的呼声。《宣言》也因此成为世界人权发展史上的一座重要里程碑,被誉为“第二部《世界人权宣言》”。

20年后的今天,重新翻开《宣言》,不难发现,20年前拟定的纲领性原则,对解决当前国际人权领域存在的各种问题仍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坚持普遍性,尊重特殊性,两者不能分割。人权事业需要“接地气”,只有把人权普遍性原则和各国基本国情结合起来,才能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人权事业发展战略。国际社会应尊重各国根据本国国情自主选择的人权发展道路和人权保障模式,尊重文明多样性。实践证明,一些国家千方百计将自己的模式强加于人,只会引发“水土不服”和“排异反应”,鲜有成功例子。

必须平等对待各类人权。在一些人眼中,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俨然成为人权的唯一代名词,生存权和发展权作为最基本人权却被刻意冷落甚至忽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需要得到重视,但如抛开生存权和发展权,实现普遍人权无从谈起。一些发达国家应在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方面多做实事,帮助它们早日脱贫脱困,为进一步促进和保护人权奠定坚实基础,而不是以偏概全。

必须严格恪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各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应得到充分尊重,一国内部事务只能由本国政府和人民自己决定,任何国家不得以人权为借口干涉他国内政,使人权沦为政治工具,搞人权问题政治化。各国应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本着开放包容、求同存异的精神,通过对话与合作谋求人权领域的共同进步。

20年来,中国秉承《宣言》宗旨,大力保护和促进本国人权,同时积极开展国际人权交流与合作,倡导以公正、客观和非选择性方式处理人权问题,努力推动国际人权事业健康发展。世界各国都应切实秉承《宣言》的对话与合作精神,多一分理解、少一分指责,多一分对话、少一分对抗,多一分合作、少一分施压,努力探索和开辟一条相互尊重、相互促进、合作共赢的国际人权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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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吴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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