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7月04日08:28来源:扬子晚报字号:
摘要:没有信息公开的规范指引,警方的信息透露就呈现不专业性、被动性等特点,往往只是谣言满天飞的时候,警方才以辟谣的方式公开点信息,长此以往,会形成一种不信任的土壤,警方再透露消息,收获信任的成本就会越来越高。 |
李天一案中的唯一一名成年同伙,身份已经确认。3日上午,据知情人透露,该人是一名23岁男子,姓王,北京市东城区人,系某公司职员(今日本报A16版)。
民众苦苦追问同伙身份,是对司法公平的监督和期待,对这种监督热情,应该予以呵护,以避免事件走向闹剧。唯一一名成年同伙身份已经确认的消息,并非来自官方渠道,而是来自所谓的“知情人透露”,这实在是一种悲哀。沸腾的民意换不来警方的“金口玉言”,信息不对称之下,只会无端增加猜疑、猜忌,对于公共事件而言,沉默并非是金,相反,当说不说,只会催生谣言。官方的沉默,固然自有其理由甚或担忧,但另一方面,从此案中,我们可以看出,对于刑事案件,如何进行有限公开,一定程度上满足百姓的知情权,我们还缺少规范。
李天一案中,五名犯罪嫌疑人有四名是未成年人,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不公开信息是合理的。但警方拿《未成年人保护法》作为全都不公开的理由,明显难以服众。这种人为把案件神秘化的做法,实际上得不偿失,有损公信力。
没有信息公开的规范指引,警方的信息透露就呈现不专业性、被动性等特点,往往只是谣言满天飞的时候,警方才以辟谣的方式公开点信息,长此以往,会形成一种不信任的土壤,警方再透露消息,收获信任的成本就会越来越高。(湖北 欧木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