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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二:律师不该成为李天一案的主角

2013年07月12日08:29来源:搜狐新闻字号:

摘要:当然不是,李天一也需要律师。因为,如果没有律师替“坏人”说话,那么,某一天,“好人”就可能被莫须有的罪名宣判。律师替“坏人”说话其实也是在维护好人的权利。

  原标题[律师不该成为李天一案的主角]

  7月9日,北京市高院通报称,海淀法院已受理李某等5人涉嫌强奸一案。随后,李天一两位新律师发布声明,指出北京警方案发后向社会披露未成年人李天一的真实姓名,涉嫌侵权。声明发出后,此案受害人代理律师田参军在微博中对其中一名律师王冉的职业身份提出质疑。(7月11日《新京报》)

  这几天,李天一案的几位代理律师可谓“未审先红”。李天一一方,先有原代理律师薛振源因压力过大请辞,后有新代理律师陈枢、王冉抛出欲为李天一作无罪辩护的声明,倡议媒体“爱护和保护”未成年人和老艺术家,试图扭转舆论对李天一案的看法。

  受害人一方也不甘示弱,不但发表了驳斥李天一律师的声明,而且公开质疑律师王冉的身份,批评其违反《检察官法》回避原则,在卸任海淀区检察院检察官之后,又参与这起由海淀区检察院公诉的案件。

  总之,双方相持不下,还没进法庭,口水仗就打得不可开交。而网友再也按捺不住愤怒,纷纷跟帖吐槽,怒斥陈枢、王冉为“狗腿律师”、“流氓状师”,诅咒其“不得好死”“遗臭万年”……

  这个案子似乎回到了药家鑫被宣判的前夜,诉辩双方代理人一跃又成了案件的主角。而且,谁为犯罪嫌疑人代理,谁就仿佛站到公平、正义的背面,成了人民公敌;而另一方则天然成了正义的化身。可是,事实果真如此吗?律师难道不能为“坏人”辩护?

  当然不是,李天一也需要律师。因为,如果没有律师替“坏人”说话,那么,某一天,“好人”就可能被莫须有的罪名宣判。律师替“坏人”说话其实也是在维护好人的权利。

  可是,我们又必须反思,到底为何律师屡屡成为案件的主角?

  人们之所以关注律师,一方面在于事实不清,想关注都找不到焦点。像李天一案,由于很多具体涉案信息依旧讳莫如深,所以公众只能转而对律师的声明、行为猜来猜去;另一方面,还在于公众忧惧司法不公。有些人天真地以为,只要骂跑了律师,没人为“坏人”辩护,就可以迎来正义;还有人希望引来舆论关注,最终影响司法审判,迎来自己希望的正义。

  而律师呢,或者担心司法不公,或者惧怕遭受舆论审判,不得不采取微博爆料、法庭录像等吸引眼球的方式搏出位,自觉不自觉地成为了案件的主角,以期撼动舆论,并影响最终的司法审判。可以说,是多方合力造成了律师成为案件主角的怪诞现象。

  可是,过度关注律师的后果很危险,人们极有可能根据律师的表现,影响对犯罪嫌疑人的判断,并将舆论的狂潮引向司法审判,并影响审判结果,这其实也不利于司法公正。

  我们要允许律师为“坏人”辩护,但并不意味着律师要成为法庭上的主角,扭转这一局面,最关键的还是要实现司法正义,将舆论的目光引向事实本身。陈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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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吴杨、邹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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