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评论时政台湾华人国际财经娱乐文史图片社区视频专题陕西江西内蒙古南粤山东吉林移民书画商城环保县域创投中原招商华商创新成渝滚动
2013年10月10日15:51|来源:《红旗文稿》|字号:
摘要:鼓吹抽象的民主的人,实际上是把资本主义的民主(具体说来就是美国式的民主)当作是普遍适用的、纯粹的民主,然后要求我们实行这样的民主制度而已。 |
三、抽象的人性论的另一种表现,是所谓永恒的、普遍适用的公平
公平,是一个热门的话题。一些人从抽象的人的本性出发来研究公平问题。他们认为,世界上存在一种抽象的、适用于一切社会的公平,追求这种公平是人的本性。他们不承认公平是由社会经济关系决定的,而是相反,要求按照他们设想的公平标准来安排社会经济关系、设计社会制度。
其实,这也不是什么新鲜的观点。历史上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者普鲁东就是这样的一个典型。他从人的“类本质”出发,提出一种“永恒的”公平,批评资本主义社会违反了公平的原则,因而应该建立符合“永恒公平”原则的社会主义制度来取代它。
针对普鲁东主义从抽象的“人的本质”引申出公平这一范畴的历史唯心主义观点,恩格斯在《论住宅问题》一文中明确指出,公平这种观念是在一定经济基础上产生的,它不是先验的、与生俱来的。公平不是决定社会经济关系的东西,恰恰相反,它本身是由社会经济关系决定的。公平是一种观念,它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所以不同社会制度有不同的公平标准。恩格斯对公平下过一个经典性的定义,他说,公平“始终只是现存经济关系的或者反映其保守方面,或者反映其革命方面的观念化的神圣化的表现。希腊人和罗马人的公平认为奴隶制度是公平的;1789年资产者的公平要求废除封建制度,因为据说它不公平。在普鲁士的容克看来,甚至可怜的行政区域条例也是对永恒公平的破坏。所以关于永恒公平的观念不仅因时因地而变,甚至也因人而异”。(《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12页)世界上不存在某种永恒不变的、超越社会经济关系的公平。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应该根据社会经济关系(其基础是生产资料所有制)来研究公平问题。公平是一个历史的范畴,人们对是不是公平的判断标准是随着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而变化的。不同社会制度、不同阶级对公平的判断标准是不一样的。我们必须结合历史条件来谈论公平问题。脱离社会经济关系来抽象地谈论什么是公平、什么是不公平,是说不清楚的。
那么,能不能把实现抽象的公平当作社会主义的历史任务呢?这种提法恐怕也不妥。马克思恩格斯最反对把社会主义的任务归结为实现抽象的“公平”、“正义”、“平等”,等等。例如,马克思坚决反对在党纲中写上“消灭一切社会的和政治的不平等”这一不明确的语句,而主张把“消灭一切阶级差别”作为党的奋斗目标。他说:“随着阶级差别的消失,一切由这些差别产生的社会的和政治的不平等也自行消失。”(《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11页)恩格斯完全赞成这一思想,他说:“用‘消除一切社会的和政治的不平等’来代替‘消灭一切阶级差别’”,“把社会主义看作平等的王国”,这是以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博爱”为依据的口号,“现在应当被克服,因为它只能引起混乱。”(《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25页)他们说的是“平等”,但也适用于“公平”这一概念。
![]() | ![]() |
(责编:牛宁)
民主 普世价值 历史唯心主义
网站地图 | 关于海外网 | 广告服务 | 海外网招聘 | 联系我们 |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海外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京ICP备12041252号
投稿邮箱:tougao@haiwainet.cn
Copyright © 2011-2013 by http://www.haiwai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