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當權力天生就有容易腐敗的特性,一個最有效的辦法就是讓權力盡可能地從不必要存在的地方退出,也就從根本上減少了權力尋租的機會。 |
“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習近平22日在中紀委全會上的話語,表明這一反腐的價值理念已經形成高度共識。
這是一個什麼樣的“籠子”?《京華時報》在去年12月17日題為《將公權力趕進法治的籠子》的評論中,對“籠子”作了形象表述:“被籠子束縛著,伸手就不那麼自由。籠子處於眾目睽睽之下,伸手就有被群眾敲打的可能。”“籠子打造好了,就有一個讓籠子成為剛性的問題。紙糊的,權力一掙就脫。”
那麼,什麼樣的“籠子”才能關住權力呢?習近平強調了三個機制:“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范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這就為“籠子”打造了三個層面的剛性之牆,彰顯出源頭反腐的理念,而不僅是著眼於打擊腐敗分子。
同樣在去年底,社科院發布第二部反腐倡廉藍皮書,稱腐敗領域有“一把手現象”,原因就在於“一把手”權力“過載”,一些位高權重的領導干部有長期擔任“一把手”的履歷,且主要的腐敗問題也是在任“一把手”期間發生。
我們常說,一條魚死了,是魚的問題﹔一池魚死了,是池子的問題。腐敗之所以出現“一把手現象”,根本原因在於制度設計上,沒有形成“不易腐的保障機制”。因而,要打造剛性的籠子,即是要著眼於這種“源制度”的建樹,使“一把手”的權力不要過大。
當然在理論上,這樣的“籠子”還是有的,但在實際中卻容易變成“紙糊”的。比如,制度早就規定,重大事項由集體決策,但在一些地方和部門,仍然是“一把手”說了算。到頭來,這種集體決策反而容易成為“一把手”腐敗的“保護傘”,一說他搞腐敗,他就會說這是走了程序的,大家是投了票的。
腐敗與權力,在現實中幾成一枚硬幣的兩面,一個重要原因就在於權力使人的欲望容易放縱甚至失控。在社會生活中,隻要有權力的地方,往往就存在利益勾兌的情況。哪怕是一個看門的人,隻要想進門的人輸送一點利益,在一些守門人那裡門就能輕易失守。哪怕是瘦肉精有十八道嚴密檢測,隻要送上200元,檢測的人就可能直接放行。這樣的故事在現實中不是沒有發生過。之所以如此,從根本上講就在於沒有嚴厲的懲罰機制,使其不敢腐敗。
當權力天生就有容易腐敗的特性,一個最有效的辦法就是讓權力盡可能地從不必要存在的地方退出,也就從根本上減少了權力尋租的機會。比如,在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上的“新兩個凡是”理念,“凡是公民能自決的,凡是市場能調節的,政府都要退出”,之所以引起熱議,就在於它體現的正是這種讓權力不能腐敗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