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錄|注冊|收藏首頁|簡體|繁體

海外網>>評論

羅援:日本早歸還釣魚島早解脫

2013年06月06日08:46來源:環球時報字號:

摘要:解鈴還須系鈴人,搶了別人的東西,遲早要還給人家,早點歸還早點解脫,晚點歸還拖累更多。今年是《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締結35周年,希望日本不要錯過這個機會,應與中國政治家相向而行,使中日關系真正走向和平友好。

  在香格裡拉峰會上中國代表釋放了“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善意后,日本官房長官菅義偉竟矢口否認中日雙方曾達成這方面的共識。事實真相到底如何?有鄧小平同志1978年10月25日在日本答記者問時的公開報道為証。小平同志說,在實現中日邦交正常化和這次談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的時候,我們雙方約定不涉及這一問題。他還說,“這樣的問題放一下不要緊,等10年也沒有關系。我們這一代缺少智慧,談這個問題達不成一致意見,下一代比我們聰明,一定會找到彼此都能接受的方法。”

  1979年6月,中方通過外交渠道正式向日方提出共同開發釣魚島附近資源的設想,首次公開表明中方願以“擱置爭議,共同開發”模式解決同鄰國間領土和海洋權益爭端的立場。既然菅義偉說沒有這個共識,當時怎麼沒見一個日本政要出來否認?

  應該說老一代革命家利用他們的政治智慧、政治魄力完成了他們那代人的歷史使命,以日本、美國為突破口打破了西方社會對中國的外交封鎖。在實現中日邦交正常化和簽署《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的談判中,老一代革命家表現出了立場的原則性和策略的靈活性。原則性就是在“歷史問題”上、“反霸條款”問題上寸步不讓。靈活性就是在釣魚島問題上提出“擱置爭議”的主張。

  如果當時雙方沒有達成“放一放”的共識,在釣魚島問題上爭吵不休,就不可能達成這兩個歷史性文獻。但我們的靈活性也是有條件的,一是處理外交事務要有輕重緩急,與恢復中日邦交和簽署和平友好條約相比,釣魚島問題可以先放一放﹔二是“擱置爭議”要有前提,就是雙方要有共識,不能一方想“擱置”,另一方要“挑刺”﹔三是“擱置爭議”不是無限期“擱置”,小平同志開出的時間表是“十年”和“下一代”。現在我們這代人,不管從哪個角度來說,都到了小平同志說的“下一代”,我們這代人要有這代人的歷史擔當,能徹底解決問題最好,即便由於種種原因,尚不能十全十美地解決歷史遺留問題,也要穩扎穩打,逐步推進。現在看來,中國軍隊和海上執法力量正積極往這個方向努力。

  但現在的問題是,安倍政府壓根就不承認有“爭議”,何來“擱置”?既然你不承認,那我們也承認“沒爭議”,釣魚島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即便在1895年清政府簽《馬關條約》前后,日本私自竊取並隨后強行霸佔釣魚島,但二戰后根據《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也應將釣魚島歸還中國。不管從歷史上還是從法理上,釣魚島都是屬於中國的,這是板上釘釘的事實,毫無爭議而言。

  現在日本面臨兩種抉擇,一是兌現日本政府在《投降書》中做出的承諾,接受《波茨坦公告》,歸還所有霸佔的領土﹔另一種抉擇就是將自己置於被告席上,背上非法侵佔二戰戰勝國勝利果實的罪名。

  解鈴還須系鈴人,搶了別人的東西,遲早要還給人家,早點歸還早點解脫,晚點歸還拖累更多。今年是《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締結35周年,希望日本不要錯過這個機會,應與中國政治家相向而行,使中日關系真正走向和平友好。(作者羅援是中國戰略文化促進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

分享到:

(責編:李文慧)

相關新聞 >

美圖精選 >

國內國際台灣華人視頻論壇

評論 >

圖片 >

視頻 >

國際 >

國內 >

娛樂 >

港澳台 >

文史 >

辣觀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