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6月25日08:53來源:鳳凰博報字號:
摘要:至於兩名女童所在的社區,不算差錢,事實上在做父親的被抓后每月拿出800元,用於救助當媽的和她的兩個孩子。 |
6月21日上午,南京江寧區泉水新村兩名女童被發現餓死家中,她們的父親因涉毒犯罪正在服刑,一度下落不明的母親現已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刑拘。而據媒體進一步調查發現,一些街坊鄰居早知道孩子飢一頓飽一頓,並且時有接濟關照,可惜救人沒有救到底。
兩名女童的不幸遭遇,很容易使我們想起“失怙”、“失恃”兩個成語。《詩·小雅·蓼莪》雲:“無父何怙?無母何恃?”但吟《詩》者,畢竟是大活人。南京泉水新村的兩名女童的爹媽自己活著,而兩名女童已被活活餓死,這是一個豐裕時代的人倫悲劇。
悲劇既已發生,責任必須予以明確,並向應予追究。孩子被活活餓死,父母作為撫養義務人有責任,社區、警方有責任,鄰裡作為孩子處境的知情人也有責任,但其中責任有先后順序,而且各有大小,不容含糊。這是一個社會反思的過程,目的是避免悲劇再次發生。
撫養孩子,自然是父母的責任。兩名餓死女童的父親並非不愛兩個孩子,但他卻以涉毒犯罪之故,不能照顧孩子。愛是一種內在情感,它必須得到有效表達,否則也是沒有愛的能力,終究是一種缺乏家庭責任感的表現。
母親明明知道自己的親骨肉在家中無人照顧,卻可以多日連家都不回,這是一種失去人倫底線的行為。高爾基有一句名言:“愛自己的孩子,這是連母雞都會做的事情。”母雞有愛自己孩子的本能,但蘇聯文豪很可能是高估了人類。兩名女童的母親偏偏既無慈母之愛,又喪失愛之本能,簡直是“禽獸不如”。
至於兩名女童所在的社區,不算差錢,事實上在做父親的被抓后每月拿出800元,用於救助當媽的和她的兩個孩子。救助是委托片警具體實施,但結果証明,他們的救助不算到位了,其中不乏失職之嫌。
最令人唏噓的是,一些街坊鄰居知道孩子的處境,向孩子母親接濟過米、菜等生活日用品。在社區生活中,鄰裡之間的關愛是人際關系的粘和劑。但類似於“久病床前無孝子”,也許兩名女童的處境太不正常了,鄰裡幫人幫上了門,但沒能幫人幫到底。
問責問了一大圈,似乎方方面面都有責,有責大概也是事實。所以悲劇發生后,全社會都要好好反思。但孩子餓死作為人倫悲劇,無論道德責任還是法律責任,母親都是第一責任人。從某種意義上說,政府之所以有責任,很大程度上是因為父母卸責的緣故。
當然,我們每個人都應當牢記《聖經》的如下教導:“愛你的鄰人,就像愛你自己。”佛教也說,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圖。
(注:本文轉載自“楊於澤--鳳凰博客”,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