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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有種“羞澀”是缺乏擔當

2013年06月26日10:28來源:人民日報字號:

摘要:“民告官”,行政機關負責人尤其是“一把手”出庭應訴,體現的是對於普通公民的尊重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展示的是法治政府的形象。

要好干部,更要好制度

浙江嘉興 王垚烽

官員作為“人民公仆”,為民辦事、為企業解決難題乃是其職責所在。安徽潛山十強企業為首的企業老總歡送副縣長打出“驚人”標語,類似現象屢屢在各地出現。究其原因,固然有“好官離任、萬民相送”的文化傳統因素,但關鍵還在於行政與市場的邊界模糊不清。官員的一個批示、一聲招呼,往往能影響企業是否贏利,甚至決定其興亡。這種情況下,企業主不得不把官員“供起來”,吃拿卡要悉聽尊便。倘若有誰真能為企業辦一些實事,那就是青天大老爺,理當接受民眾的感激與贊譽。

要想杜絕馬屁標語,使官商交往恢復正常狀態,重點是要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從體制上厘清政府與企業之間的關系,營造 “與政府官員交往過密,反倒可能引來麻煩”的氛圍。否則,“中國好干部”越多,市場亂象也隻會越多。

有種“羞澀”是缺乏擔當

河南南陽 劉英團

“民告官”,行政機關負責人尤其是“一把手”出庭應訴,體現的是對於普通公民的尊重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展示的是法治政府的形象。

然而,全國法院每年受理數十萬件行政爭議案件,行政機關負責人尤其是“一把手”出庭應訴的,依然少之又少。出庭應訴,領導普遍比較“羞澀”,不少行政機關抵觸出庭,開庭時被告席上空無一人。

行政機關因具體行為被訴至法院,行政機關及其負責人必須接受司法機關的合法性審查,並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如果行政機關負責人尤其是“一把手”連出庭應訴的勇氣都沒有,還談何承擔責任?不出庭應訴,又豈能認識到具體行政行為的違法性或不當性?而相當數量的行政機關負責人尤其是“一把手”不出庭應訴,這不但有損於司法權威,也違背了行政訴訟制度的初衷,易導致公眾對整個司法制度的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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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牛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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