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7月03日16:29來源:東方早報字號:
摘要:不可否認,模仿力或學習力是市場經濟秩序得以建立、擴展和經濟初始增長的重要推力。然而,在學習他人商業模式的基礎上,發展到一定階段,應尊重別人的知識產權,並根據自身條件進行創新,不能一味“山寨”。 |
近日,一位事業成功的溫州皮鞋店老板對我總結了他的掘金歷程。他本來是農民,上世紀九十年代初中畢業,沒有機會繼續上高中,種了幾年庄稼之后,迫於生計,跟著老鄉到城裡學賣皮鞋。等到他學會了如何進貨、如何與顧客進行價格博弈等經營經驗后,自己也開了第一家店,隨后又陸續開了很多分店。他最關注別人賣什麼品牌,如果發現別人賣什麼品牌賺錢,他也會跟著賣某種品牌的皮鞋。
按他的說法,做生意就像種地一樣,人家做什麼,他也跟著做什麼,適當根據自身情況改變一點操作模式,然后反復按著這種模式做,直到不能賺錢,再按著上述程序換一套新模式。
這位皮鞋店老板的經驗,可以說是諸多民營企業野蠻生長的微縮路線圖,在他們野蠻生長的歷程中,模仿是他們的重要法寶。
上個世紀八十年代是中國經濟大轉型的時代,在市場的引導下,各種身份的個人,從單位或集體的羈絆中脫離出來,造就了一個企業家不斷涌現的新時代。溫州是第一批個體戶工商執照的發放地。“溫州模式”的概念最早呈現在1985年5月12日的解放日報上。當地干部描繪了那個時代溫州大轉型的情形:“戶戶辦工廠,家家無閑人。”以農民為主體的個體經營和家庭作坊,成為溫州后來崛起的起點。
這個轉型過程的一個最重要的特征就是農民之間互相模仿,創造了產業集聚和空間集聚的擴張效應。或許某種商機的第一個發現者不是農民,但在商機和模式明確之后,農民的學習和模仿效應就會急劇放大,使某種成功的模式得以擴展和延續。
溫州模式的重要啟示是,一個新的經濟模式之所以能自發擴展開來,關鍵在於這個新模式與已有的經驗和模式有類似的結構。隻有當新模式與舊模式之間存在某種家族相似或者關聯,新模式才更容易被模仿,進而在人群中互相反饋,從而讓這個新模式得到擴張。
有句老話揭示了傳統農民學習種植庄稼的思路:“庄稼活不用學,人家咋著咱咋著。”意思是說,學種庄稼隻要模仿別人怎麼做就行。這種直觀經驗式的思維模式,在從傳統社會向市場社會大轉型的過程中,體現出了極大的優勢。簡單的事情重復做,被很多從農民身份轉型而來的企業主視為致富法寶。經商做企業的思路與種庄稼的思路並沒有本質區別。舉例來說,一個農民看另一個農民種生姜發財,他可能會跟著種,如果他也成功了,就會引起很大的示范效應,進而引起其他眾鄉親的模仿,這也是農業區域特色生成的一個重要原因。
這種模仿的思維模式,在進行簡單的商業經營時也有極大好處。因為個人畢竟不是上帝,不可能預測所有信息。在處理不確定問題時,一套成功而簡單的運作模式可有效地將不確定的信息轉換成為確定的信息,從而通常能收到好的效果。
比如,具有農民式思維的某個商人看到別人賣帶有某種標識的衣服比較賺錢,會跟著賣這種衣服。企業主根據市場需求變化,仿造該品牌的衣服,就像種庄稼時根據天氣、自然環境變化而改種某種農作物一樣。如果沒有知識產權方面的障礙,每個企業主都會盡可能地生產和銷售某種暢銷品,在最短時間內獲得最大利潤,直到將其市場空間填滿。每一個企業主都會敏銳地關注市場變化,關注哪種商品暢銷,哪種商業模式賺錢,隨時准備投入最大的精力和熱情來學習並模仿。
模仿者的合理性在於,知識是人類共享的財富。然而,從另一方面看,適當的知識產權保護有助於激發人們的創新熱情。僅止於簡單模仿,且不說面臨著知識產權上的法律懲罰,就收效來看,盲目模仿者的風險也很大,因為,一旦一個模式的利潤降低,模仿的風險也會急劇放大。大浪淘沙過后,轉型不利的企業主,很可能就會血本無歸。存活下來的企業,要麼慘淡經營,要麼轉型為創新者,要麼繼續模仿下一種模式,繼續經歷這樣一浪一浪的循環。
日本就曾依靠模仿與學習發達國家的技術、經營模式,取得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的地位,其模仿力也是世界聞名。他們以實用為原則,加入自己的經驗,再經內部消化和反饋后,逐漸與被學習的對象分野,獨特的日本精神由此形成。比如,他們會對舶來品進行精細化處理,或者重新排列組合,或者再開發創造,取得了輝煌戰績。
當然,日本的模仿者在國際上也曾被冠以“小偷”、“拷貝貓”等惡名。而日本的政策和法律導向是,對“模仿”設定底線,對排列組合或加入新元素的“改造”給予鼓勵,而對那些惡意抄襲者和偽造者的懲罰則相當嚴厲。在這種政策的引導下,日本逐漸走向了多次發明、逆向改進、模仿型創新甚至獨自創新的道路。
反觀中國的“山寨”,往往流於簡單模仿。比如,“大黃鴨”項目在香港獲得了巨大成功后,內地很多地方也出現數個極為雷同的項目。中國生產的高仿某品牌智能手機、平板電腦等十分風靡,有的做工十分精細,價格也很低廉,但沒有實質性技術創新,反而給外人以抄襲的口實。有的山寨產品還成為劣質品的代名詞,不僅傷害了原品牌商的利益,也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央視就曾曝光“山寨機”通過軟件預設來吸金的案例。
不可否認,模仿力或學習力是市場經濟秩序得以建立、擴展和經濟初始增長的重要推力。然而,在學習他人商業模式的基礎上,發展到一定階段,應尊重別人的知識產權,並根據自身條件進行創新,不能一味“山寨”。相關法律與政策的制定者,也應為“山寨”行為設定底線,鼓勵人們在先進的模式和技術之上,發展自己的獨特性創新,改變我們處於產業價值鏈底端的不利地位。
(作者系經濟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