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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諾登:美國政府要拿我“殺一儆百”

2013年07月15日07:37來源:參考消息網字號:

摘要:斯諾登指出,把影響所有人的間諜活動公之於眾是他出於道義的選擇,這個選擇代價高昂,但這是他該做的事情,他無怨無悔。

  參考消息網7月14日報道 英國媒體稱,愛德華·斯諾登在聲明中說,一個多月前,他有家人,還有堪比天堂的家鄉,他過著非常舒適的日子。他還有能力在未經任何授權的情況下,隨時搜索、截取和閱讀“任何人”的通信信息。這是改變人們命運的能力。

  據英國《衛報》網站7月12日報道,在聲明中斯諾登表示,這是對法律的嚴重觸犯。美國憲法的第4和第5項修正案、《世界人權宣言》的第12條以及無數的法規和條約都禁止這種大規模的、無孔不入的監視系統。盡管美國憲法規定這些計劃為非法,但美國政府辯稱,秘密法庭的裁決已經以某種方式使這種非法行為“合法化”了。這種裁決完全腐蝕了公正最基本的含義——公正必須在眾人面前得到彰顯。不能靠秘密的法律讓不道德的事情變成道德的。

  斯諾登說,他信奉1945年在紐倫堡宣布的原則:“每個人都承擔著國際義務,它們超越了對國家義務的服從。因此,每個公民都有義務違反國內法律,以阻止危害和平和人類的罪行發生。”

  斯諾登表示,他做了他認為正確的事情,而且開始了一場糾正這種不道德行為的運動。他表示,他並非為了中飽私囊。他也不是為了兜售美國的機密。他沒有與任何外國政府合作以確保自身安全。相反,他把他所知道的一切告訴公眾,這樣所有人都可以在光天化日之下討論影響每個人的事情,而且他要向世界討一個公道。

  斯諾登指出,把影響所有人的間諜活動公之於眾是他出於道義的選擇,這個選擇代價高昂,但這是他該做的事情,他無怨無悔。

  斯諾登稱,從那時以來,美國政府和情報機構一直試圖拿他“殺一儆百”,以此警告所有可能像他一樣打算“一吐為快”的人。因為他表達了他政治意願的行為,他現在被剝奪了國籍,而且被四處追捕。美國政府把他列入禁飛名單。它要求香港在其法律框架外將他遣返,這是對《國際法》的“不推回”原則的直接違反。它還揚言制裁願意維護他的人權和聯合國庇護制度的國家。它甚至採取了前所未有的舉動,為了搜索一名政治難民命令其軍事盟友禁止一位拉美總統的飛機入境。這種危險的升級舉動威脅的不僅是拉美的尊嚴,而且是所有人、所有國家所共有的基本權利,所有人都有權免受迫害,有權尋求並獲得政治避難。

  斯諾登表示,即使面對這種歷來罕見的咄咄逼人的態度,世界各地的國家還是(向他)提供了支持和政治避難。他宣布,正式接受所有提供給他的支持和政治避難,以及未來其他所有可能的此類提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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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吳楊、鄒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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